文章播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积极推进“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双爱活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的通知》(县委办[2012]171号)要求,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1、范围:街道内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交通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当前已处于停产、半停产以及租赁厂房内存在经营困难有可能发生欠薪逃匿的用人单位。
2、内容: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支付工资(包括最低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检查企业经营者是否有拖欠工资情况、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二、方法和步骤。
1、自查阶段(2012年12月6日——12月25日)
各村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规上企业要对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在12月30日前报街道经发办。特别有明显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时间长度、人员数量、金额大小、产生拖欠原因及如何整改等,各驻村指导员下村一起参与检查。
2、检查阶段(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31
日)
街道将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各村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检查,并及时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行为。对于在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县劳动保障部门。
⑴企业拒付职工工资累计超过三个月(90天)或拖欠职工工资额大于本企业自有资产30%以上的。
⑵企业停产歇业或由于经营者失踪、企业突然关停导致职工工资未付的。
3、总结阶段(2013年2月1日——2013年2月9日)
街道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存在问题,并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要求
1、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邱松定
副组长:钱 钧、胡成江、沈文良、宋 辉、孙挺军
成 员:朱丽虹、王德彪、金兰芬、俞海根、钱国权、
黄灵芳、李春芳、张卫国、任江燕、陈国良
2、分组安排
第一组:胡成江、朱丽虹、钱国权
检查单位:督查湖塘片各村对辖区内(除工业园区及规上企业外)所有企业的检查情况。
第二组:宋 辉、黄灵芳、俞海根、李春芳
检查单位:督查型塘片各村对辖区内企业的检查情况,并检查型塘个私园区、日发园区及新源园区内企业。
第三组:沈文良、金兰芬、张卫国
检查单位:汇峰建设、华宇建设等建筑房地产企业,会稽山酒业建设工地、恒元建设工地、木林森建设工地、格里洛克建设工地、禾成机器建设工地、万众建设工地、万龙建设工地、明牌建设工地和湖塘中学、看守所等政府性投资项目工地。
第四组:孙挺军、王德彪、林阿国、陈国良
检查单位:街道48家规上企业、越隆工业园区、清远园区、振涯园区、板桥工业园区、会稽米业园区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以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切实配合街道做好这次清欠维权行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街道经发办。
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湖塘街道办事处
2012年12月5日
主题词:劳动 劳资 清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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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全体机关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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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政办 校对:陈国良 2012年12月5日印发 |
(共印2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