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的防范能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经研究,特制定《湖塘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塘街道办事处
2012年9月20日
主题词:印发 地质灾害 防治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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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政办 校对:张卫国 2012年9月20日印发 |
(共印110份)
湖塘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的防范能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促进我街道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的部署及要求,围绕实现“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提高“四种能力”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健全防灾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基本情况及防治重点
2011年我街道全年上报发生地质灾害0起,无人员伤亡。
本区域内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仍然存在,2011年,我街道按照国土资源局的部署和上级要求,开展了汛前地质灾害再排查工作,并对隐患点已经采取相应的转移撤离措施,其中对可能发生泥石流的隐患点进行重点排查,基本消除泥石流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发生。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有关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应把汛期地质灾害预防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各种措施,运用各种手段,使测、报、防、救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全过程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抓好预防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所需经费、人员、物资、设备和技术保障工作,有效地避免地质灾害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
2、依靠群众、及时反应。充分发动和依靠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监测能力,建立三级地质灾害基础监测点,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动员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
3、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救援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紧密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适应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需要。
四、地质灾害的防治
根据我街道的特殊地理位置,目前对所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要做好必要的防治措施,具体步骤如下:
1、加强地质灾害知识学习和宣传工作。
地质灾害是危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首先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特别是湖塘街道国土资源所应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3·19”《矿产资源法》颁布纪念日及“6·25”土地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使每一个干部、群众懂得地质灾害的危害性,懂得辨别和防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的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
2、加强领导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为加强地质灾害的全面防治能力,我街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任组长,街道、国土所、村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这样可以提高部门之间的地质灾害防范能力。
3、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汛前调查。各村(居)委会、各有关企业单位要在汛前组织力量,对管辖区域、地段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划定重点防范区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设置警示标志,制定应急避险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确定巡查监测责任人,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国土资源所要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统计,并逐点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治责任。
(2)汛期巡查。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组织责任人定期对重点防范区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报告险情。
(3)监测预报。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及防灾信息预报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地质灾害点的稳定趋势及相关因素(降雨量)的监测,将监测到的情况由监测人及时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街道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将收集到的信息(如有重大信息,先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救灾指挥部,由指挥部作出判断并发布相应防治措施)及时作出分析判断并向地灾点发布相应防治措施,以最快最短时间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4)汛期避让措施。汛期避让是对仍在采取监测控制中或潜
在不稳定高陡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期强降雨期间,对受灾威胁的村民采取临灾避让措施,以防不测造成危害。
(5)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出现人员伤亡。同时要做好险情变化的跟踪监测,直至险情解除;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立即启动《湖塘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快速处置程序》,按有关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和上报灾情,防止灾情扩大。
五、防灾方案的实施
1、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措施。
行政管理措施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证。一是建立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由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居)委会及街道部门负责人抓具体工作,要做到层层抓落实。若工作疏于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地质灾害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依据国家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确实可行的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规章制度及抗灾应急对策,开展全民学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应法律法规活动。开展有关地质灾害知识和防灾知识科普教育,提高全民的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和思想意识。
2、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证措施。
为了尽快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首先要有人员管理和治理资金保证,我街道财政计划在2012年列出部分资金作为地质灾害专项治理经费,确保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群测、群防、应急调查和治理经费的落实。
3、抢险救灾措施。
当地质灾害在我街道辖区发生时,街道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做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抢救受灾群众,救助老弱、伤病人员,组织险区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灾民安置工作。
(2)组织灾情调查小组,按地灾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进行调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提交速报报告。
(3)抢修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线路、通讯系统;抢修被破坏的公路、桥梁和水利等设施,保证生命线工程尽快恢复使用。
(4)根据灾点现场特征结合气象资料综合分析,提出灾情趋势研究意见和下一步防灾救灾工作建议。
湖塘街道办事处
2012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