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区(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和《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暨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绍县政办发传[2012]154号)要求,为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镇)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暨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2年12月29日—2013年1月20日。
二、检查内容:采取分组现场检查的形式,由区(镇)各分管领导带队,分头组织检查。重点是危化企业、出租厂房、建设工程、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单位、春运安全、商贸服务场所、寺庙及其它旅游景点等。
三、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抓紧、抓实、抓好,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认真部署,作风扎实。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巩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双百”行动整治成果和切实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收尾工作,确保平安过节。
(三)细查隐患,及时整改。各责任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四)突出重点,专题归档。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将此次大检查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资料进行汇总和归档,形成专题档案,供上级部门督查。
附: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暨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方案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