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一、检查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辖区内印染废水工程建设项目(含完成建造已在投入运行的废水处理项目,重点为地上污水池)。
二、检查时间
三、检查内容
印染废水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经相关部门立项;是否经有资质的建设设计单位设计;是否由专业建设施工单位建设施工;是否与业主单位签订专项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是否在投入运行前组织“三同时”审查验收;是否制定试运行方案等。
四、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把这次专项检查作为深入贯彻学习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立即行动,落实专人,督促企业迅速开展自查自纠。
2、明确职责,确保落实。印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内部全方位,全过程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检隐患。
3、注重结合,推进落实。这次专项检查要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的促进提高相结合,通过检查有效落实企业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
4、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打非治违”不力的企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与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决不迁就姑息。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