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村)考核标准的通知》的
通 知
各社区(居):
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提供更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现将浙人社发【2012】20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村)考核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考核标准严格执行。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