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驻村指导员:
为不断深化完善驻村指导员制度,更好调动驻村指导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驻村指导员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作用,经研究,现就2013年驻村指导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22个村的驻村指导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协助村完成镇岗位目标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民主评议和附加考核等四部分。
(一)协助村完成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40分)
年终与所驻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得分挂钩,同时以2012年度所驻村(居)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得分位次为基础,每升退一位各升扣1分;所驻村考核得分列前四位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由镇经管站提供)
(二)履行岗位职责考核(30分)
1、指导督促村级“三公开”工作,做到内容规范,程序到位,时间及时,记录齐全;达不到要求或在上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指导督促村党组织做好“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制度,“三簿一册”等记录齐全、规范,达不到要求每次扣1分。(由组织线提供)
2、每月原则上召开一次驻村工作例会,交流本月工作,汇报下月工作安排,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由新农村办提供)
3、所驻村村级集体经济增长迅速,村级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5%-10%的加1分,10%-15%的加2分,15%以上的加3分。(由经管站提供)
4、村厂有难事、急事、突发事件发生,必须及时到场并进行化解,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1分。(由新农村办提供)
5、督促做好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未按规定进镇招投标中心的,每次扣1分。(由城管办提供)
6、督促做好所驻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被镇考核督查组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被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全年无通报批评的加5分。(由新农村办提供)
7、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每出现一次安全生产或火灾事故扣1分,出现死亡1人或损失20万元,死亡2人或损失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死亡3人或损失5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或火灾事故分别扣3分、5分、10分。(由经发办、社管中心提供)
8、全年无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的加5分,违章建筑得到及时处理落实的不扣分,反之每起扣2分,考核以每月通报为依据。(由城管办提供)
9、督促村做好深化殡葬工作。私建坟墓、偷放骨灰等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并整改落实的不扣分,反之每起扣1分。(由社事办提供)
10、日常工作中,党政办和驻村指导中心抽查、督查中发现违反规定、制度一次扣1分;被上级部门抽查通报批评的扣2分。(由党政办提供)
11、按要求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完不成的扣1分。(由宣传线提供)
12、督促各村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所驻村当年出现1例无计划的,扣2分,出现2例以上的扣5分,全年未出现无计划的加2分。(由社事办提供)
13、指导各村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的各类创建工作,完成1个省、市、县创建任务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当年被评为“五星级”、“四星级”村党组织的,分别加3分、2分。(由各相关线提供)
14、所驻村出现赴京、省、市、县、镇集体上访的,每次分别扣5分、3分、2分、1分、0.5分,全年无集体上访的加2分。(由社管中心提供)
(三)民主评议考核(30分)
民主评议分为季度评议和年终评议,评议结果各占50%。
季度评议按季进行,在行政村季度例会上进行。
年终评议由所驻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驻村指导员的德、能、勤、绩、廉和满意度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分按实折算。(由组织线提供)
(四)附加考核
1、创新工作。对在驻村岗位创出特色,被上级党委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认可,在县级以上会议上介绍经验的加1-2分。(由新农村办提供)
2、通报表扬制。对在指导、帮助所驻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驻村指导员,由镇党委、政府给予书面通报表扬并酌情加分。(由党政办提供)
三、考核奖励
考核得分为所驻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履行职责、民主评议和附加考核合计得分乘驻村系数,驻村系数在年终确定。
考核得分作为年终计算驻村考核奖的依据,人均奖金分值年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