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3]33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社区)、相关单位:
前段时间,上海黄浦江松江段发生大量漂浮死猪,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近来我镇有些养殖户将病死动物随意抛弃在路边、垃圾箱、河道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对此镇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迅速开展排查清理
各单位务必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开展排查清理工作。
一是要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开展一次动物疫情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措施(设施)落实情况大排查。
二是要对辖区内的路边垃圾坑,河道渠边、养殖场周边进行大清查,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清理、打捞和无害化处理。
三是要对养殖环节再告知再教育,宣传随意丢弃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全面发放告知书(附件)、并由养殖户签字承诺,督促养殖户严格履行病死畜禽“五个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转运,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丢弃,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是要检查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各单位要对养殖场开展日常监管和动态巡查。
二、落实措施,扎实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各村(居、社区)要从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抓好工作,对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养殖场(户)要严肃处理,可以收回出租土地、场地、关停养殖场,直至拆除等措施。各村(居、社区)要落实人员,责任到人,确保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到位。
三、加强执法,严格责任落实
各村(居、社区)、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执法,突出查处力度,严查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清理进度缓慢,监管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力等引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污染环境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
2、承诺书
3、调查统计表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抄送:县农业局、兽医局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印
承 诺 书
你单位送达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已收到,我愿意按告知书要求自觉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五不一处理”的要求,即不宰杀,不转运,不销售,不食用,不丢弃,就地采取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若有违反,我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处理的同时,愿意无条件关停养殖场。
承诺人:
2013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