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3]31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47号)精神和《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浙安委[2009]12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县委[2010]33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生产发展理念,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加强企业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进技术装备、严格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根据镇政府具体工作安排,有序开展安全工作,上令下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宏观统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具体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不断通过规范化领导,规范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网络,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新格局。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安全责任。
4、生产经营单位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必要的条件。
6、矿山、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必须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项目可参照《安昌镇生产经营单位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附件7),且检查活动必须有镇联厂干部或所属村委主任、驻村指导员全程参加,并及时将检查表于下季度第一周结束前上报至镇政府307办公室。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有效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如遇当季度镇政府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且检查通知中明确季度检查与专项检查合并进行的,当季度定期检查取消,如通知未明确的,季度检查照常进行。
(二)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安昌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属派出机构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现状级别评定,实施分类指导。
2、相关部门责任明确。
(1)镇安监站:安昌镇安监站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县级安监部门的委托,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详见《安昌镇安监站及人员职责》(附件3)。
(2)行政村(居、社区):负责对辖区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各村(居、社区)村委主任为村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各村(居、社区)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村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至《安昌镇村(居、社区)季度安全生产情况表》(附件8),并将检查表于下季度第一周结束前上报至镇政府307办公室。
(3)各驻村联厂干部:负责所联村(居、社区)、企业(包括该企业内出租厂房内的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其中驻村指导员为村(居、社区)主任以外的村(居、社区)第二安全管理责任人,联厂干部为所联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人。各驻村联厂干部要做好相关文件的发送,切实参与联系企业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把检查结果上报给镇安办。
(4)经发办:负责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授权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非村辖区内企业、危化品、农业产品的安全生产管理。
(5)城建办: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房屋拆迁、公共设施安全维护管理,负责道路交通的安全生产管理。
(6)社事办:负责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系统及敬老院、老年活动室等民政设施的安全管理,同时负责食品药品和商贸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7)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
(8)党政办:负责应急预案和机关大院的安全管理,在突发事故出现后的应急物资准备和供应及救援人员的调度。
(9)古镇办:负责古镇区域的相关人员及设施安全管理。
四、广泛宣传,强化教育
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要宣传教育在先,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同步部署,共同推进。
不断开展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安昌简报》、镇广电站及其他新闻媒体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各类企业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
五、完善制度,确保长效
1、必须加强监管和督查。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监管和督查,每季度必须开展一次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狠抓整改。
2、落实责任追究制。安昌镇镇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各村(居、社区)必须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相关事故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追究责任人责任。
3、加强舆论引导力度。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对全镇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不断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对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等违法违规企业一律列入企业“黑名单”,取消年度评先评优,并进行相应的惩处。促使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附件 1、安昌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安昌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职责
3、安昌镇安监站及人员职责
4、安昌镇人民政府驻村联厂干部工作职责
5、安昌镇村级安全生产协管员(村委主任)工作职责
6、安昌镇人民政府各安全监督主管线工作职责
7、安昌镇生产经营单位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
8、安昌镇村(居、社区)季度安全生产情况表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印
附件1:
安昌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493号令,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及时部署各种活动方案,督促全镇各主管线及村(居、社区)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2、每季度召开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制订处理对策和工作措施。
3、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4、全面分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签订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5、综合协调抓好全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上级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8、及时指派人员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事宜。
9、保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必要人员及经费投入。
10、考核下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落实情况,视情况实行奖惩。
附件2:
安昌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持全镇性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2、建好安全会议记录,根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起草下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通知。
3、建好全镇锅炉、压力容器、横车、电梯等特种设备档案,及时督促企业年检。
4、建好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书的统一装订存档工作,便于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5、负责镇内安全生产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县局开展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督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及存在困难。
7、组织实施全镇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
8、根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意见,在年终对各村、镇机关部门及镇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评。
附件3:
安昌镇安监站及其人员职责
一、安昌镇安监站职责
安昌镇安监站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县级安监部门的委托,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综合协调、监管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报告县安监局、质监、环保、县消防大队等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负责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需要审批、批准、验收的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初审,并提出上报意见。
(四)参加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案结案工作,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安昌镇安监站站长职责
(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安监站的工作。
(二)组织全站人员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安监站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技术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本站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遇有重大事故隐患或涉及重大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县级安监部门。
(五)组织制定全站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时检查总结贯彻落实情况。
(六)组织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依法依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协调村(居、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七)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准确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昌镇安监站安监员职责
(一)在站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文件精神。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依法依程序查处违法行为。
(四)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站长,必要时可直接报告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
(五)指导、协调村(居、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六)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附件4:
安昌镇人民政府驻村联厂干部工作职责
驻村干部负有对所联村(居、社区)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责任,联厂干部负所联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所联企业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
2、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督促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直至职工一级。
3、了解所联企业安全状况,经常性帮助企业排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切实参加联系企业的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并于下季度第一周结束前将《安昌镇生产经营单位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上报至镇政府307办公室。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对存在特别重大隐患的企业,在本人督办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将情况上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和镇安办,以帮助督促企业整改,有效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整改完成后及时上报整改报告。
4、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台帐。
5、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镇安办和相关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6、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职工培训,配合镇安办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7、负责对所属企业的伤亡事故上报,参与事故调处,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初始处理意见。
附件5:
安昌镇村级安全生产协管员(村委主任)
工 作 职 责
1、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规章,积极做好本村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制订全村安全生产各项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督促落实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企业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企业各类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实施检查和验收。
3、指导本村和企业组建、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制度、网络图、动态表及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主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的咨询活动。
4、对辖区内各类特种设备和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分类管理,并督促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掌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各类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及上报工作。
5、对本村(居、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至《安昌镇村(居、社区)季度安全生产情况表》,并将检查表于下季度第一周结束前上报至镇政府307办公室。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予以阻止并向镇政府安办报告。
6、积极配合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各类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工作、防洪抗汛、防台抗台等安全工作。
附件6:
安昌镇人民政府各安全监督主管线工作职责
经济发展办、社会事业保障办、村镇建设办、综治中心、驻村指导中心、古镇办、镇安监站、安昌派出所为相应的安全监督主管线,负责相应各线安全监督日常事务。
1、指导监督所在线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2、对线内所属单位开展安全监督,并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镇安全办。对小隐患应及时督查排除,并建立相关档案台帐。
3、组织所在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4、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实施适应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布置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5、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上报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各分管线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汇总上报有关线内安全资料、信息。
6、根据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签订与落实工作,督促所在线单位建好台帐。
8、按《安全生产法》要求及时上报事故发生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 附件7: | ||||||||||||||||||||||||
| 安昌镇生产经营单位 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 | ||||||||||||||||||||||||
| 检查单位名称(盖章): | ||||||||||||||||||||||||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隐患及整改意见 | |||||||||||||||||||||
| 合法性 | 企业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过期,实际生产情况与工商批准的经营范围是否一致 | 是□ 否□ | ||||||||||||||||||||||
| 安全机构 | 有无设安全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有□ 没有□ | ||||||||||||||||||||||
| 安全培训 |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县安监局核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 有证□ 无证□ | ||||||||||||||||||||||
| 新员工上岗,老员工转岗、复岗是否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留有纸质资料 | 有□ 没有□ | |||||||||||||||||||||||
| 安全制度 |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 有□ 没有□ | ||||||||||||||||||||||
|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并上墙公示 | 有□ 没有□ | |||||||||||||||||||||||
| 是否按规定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 缴纳□ 没有□ | |||||||||||||||||||||||
| 是否按规定给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 有□ 没有□ | |||||||||||||||||||||||
|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台帐并留有记录 | 有□ 没有□ | |||||||||||||||||||||||
| 现场管理 | 厂区、车间内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语 | 有□ 没有□ | ||||||||||||||||||||||
| 车间内光线条件是否良好 | 明亮□ 昏暗□ | |||||||||||||||||||||||
| 现场物品摆放是否整齐 | 整齐□ 凌乱□ | |||||||||||||||||||||||
| 电线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 整齐□ 凌乱□ | |||||||||||||||||||||||
| 电器设备有无安全保护,是否安装漏电保护 | 有□ 没有□ | |||||||||||||||||||||||
| 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 有□ 没有□ | |||||||||||||||||||||||
| 灭火器是否过期 | 正常□ 过期□ | |||||||||||||||||||||||
| 消防栓能否正常出水 | 能□ 不能□ | |||||||||||||||||||||||
| 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 畅通□ 堵塞□ | |||||||||||||||||||||||
| 消防设施前是否堆放杂物 | 畅通□ 堵塞□ | |||||||||||||||||||||||
| 三合一 | 是否将生产作业、物料仓储和员工食堂、集体宿舍设在一个厂房内 | 存在三合一□ 没有三合一□ | ||||||||||||||||||||||
| 出租管理 |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 | 签订□ 没有签订□ 没有出租□ | ||||||||||||||||||||||
| 特种设备 | 锅炉、压力容器、定型机、电梯、起重机械和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 | 按时检验□ 没有检验□ 没有特种设备□ | ||||||||||||||||||||||
| 电工、焊工、起重操作工、厂内机动车司机、锅炉工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持证上岗□ 无证上岗□ | |||||||||||||||||||||||
| 检查过程中发现其他的安全隐患: | ||||||||||||||||||||||||
| 企业法人签名: 联系干部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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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检查情况表请于下季度第一周结束前上报至镇政府3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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