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3]19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县排污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排污企业: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明电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针对排污企业环境安全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3月15日--25日。
二、检查对象
全县所有产生废水、废气、工业污泥的排污企业。
三、检查重点
1、企业废水排放管网、设备是否安全,排污总量、浓度是否达标;
2、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是否配套,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3、企业工业污泥处置是否规范,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4、企业周边水、气、声环境状况是否良好。
请各村(居)、排污企业引起充分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工作,查漏补缺,切实做好各区域环境安全工作。镇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自查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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