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征求拟认定
2013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意见的函
绍兴县人民法院、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绍兴县地方税务局、绍兴县环境保护局、绍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局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受省工商局的委托,从2013年2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AA级、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已基本结束。
为确保认定工作质量,特函请贵单位按提供名单,对拟认定单位在2011—2012年度的生产经营、诚实守信、遵章守法等情况逐一对照核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相应意见栏中注明或附书面意见,并于2013年4月18日前反馈我局市场合同管理科。
联系人:王幼菊;联系电话:84126321。
附件:拟认定2013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