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积极推进“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双爱”活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11月15日起至2013年2月9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的范围和内容
1、范围。全镇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交通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当前已处停产、半停产以及租赁厂房,存在经营困难等隐患的用人单位。
2、内容。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支付(含最低工资)、与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有否对可能引起欠薪逃匿重点对象的掌握监控情况,是否做好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专项资金制度等应急预案准备情况。
二、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的方法和步骤
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从2012年11月中旬开始,至2013年春节前结束,分为宣传、自查、检查、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阶段(2012年11月15至11月30日)。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职工维稳告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广大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良好氛围。
2、自查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按规定的时间报送镇主管部门。特别是有明显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问题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时间长度、人员数量、金额大小、产生拖欠原因及如何整改等。
3、检查阶段(2012年12月16日至2013年1月31日)。镇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辖区(行业)内所有用人单位开展大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并及时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等行为,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及时书面向县人力社保局报告:
(1)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累计超过三个月或拖欠职工工资额大于本企业自有资产30%以上的;
(2)企业停产歇业或由于经营者失踪、企业突然关停导致职工工资未付的。
县里也将组织由县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分片分组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将予以通报曝光。
4、总结阶段(2013年2月1日至2月9日)。镇主管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出意
见和建议,并按要求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县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我镇“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的根本要求,更是打造“无欠薪县”城市品牌活动的具体行动,当前我镇在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方面存在一些新情况。特别是个别企业主“欠薪跑路”现象性质非常恶劣,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元旦春节将至,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重维稳、促和谐、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和“全面摸排、集中清理、限期支付”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职人员,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里已成立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处(见附件1)。
2、各司其职,协调推进清欠维稳执法行动。镇经济发展处负责对规上企业和工业园区内其他企业组织执法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各村(居)负责对属地范围内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城建处负责对建筑、交通施工行业的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建筑、交通施工领域的拖欠职工工资案件;综治中心和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恶意欠薪并逃匿涉嫌犯罪的案件,共同处理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工会组织发挥自身作用,积极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工作。
3、突出重点,严肃查处拖欠克扣职工工资案件。要加强对建筑行业、服装、电脑绣花、纺织、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当前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企业的跟踪督查,严防企业经营者突然失踪隐匿。对无社会责任感、隐瞒情况拒不配合检查的企业,县人力社保和有关部门应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4、标本兼治,不断完善清欠维稳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全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严格执行按月、足额、货币化支付工资规定的检查,进一步落实欠薪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兑现,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工资拖欠现象发生。要完善向租赁厂房或承包经营企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收取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关于完善企业欠薪处置应急专项资金制度的意见》(绍县政办发〔2009〕36号)精神,对拖欠职工工资并逃匿,一时追讨有困难的,要及时安排应急专项资金予以先行垫付。
5、认真总结,及时做好相关材料报送。
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表(见附件2)在2012年12月20日前报镇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倪春风 联系电话:85761533
附件:1、平水镇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平水镇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调查表。
附件1:
平水镇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
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伟刚
副组长:裘剑平
成 员:杨国胜
沈 强
丁建军
潘胜强
张韩松
马宇航
孙国森
罗为民
朱坚敏
蒋志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处,宋永伟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平水镇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检查表
|
用人单位名称 |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
职工数 |
|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
| ||
|
有无拖欠工资情况 |
|
涉及职工人数 |
| ||
|
涉及金额 |
| ||||
|
整改方案 |
| ||||
|
检查人员签字 |
|
企业负责人签字 |
| ||
此表请于12月20日前交到821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