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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长效管理的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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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岩 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长效管理的意见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健全辖区内国土资源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坚决遏制新的违法用地行为,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县国土资源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绍县政办发[2012]30号)精神,结合卫片执法整改情况和我街道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街道国土资源长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思想,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上下联动、依法监管,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保持国土资源依法利用的良好格局,保障我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二、健全组织

为健全完善国土资源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街道、村两级管理体制。

1、街道层面:建立柯岩街道国土资源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城建办、城监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街道国土资源长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长效办),由街道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国土所、街道城建办、街道城监中队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2、村级层面:驻村(居)指导员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在违法用地源头防控上的基层基础作用,各驻村(居)指导员为专职联络员。各村(居)设立国土资源长效管理联络点,各村(居)委会主任任联络点负责人,按照“区域包干”原则,将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责任区块,每个区块落实一名村两委班子成员负责管理。

3、加强管理:街道长效办要加强对村级长效管理联络点的指导与沟通,切实加强对村级违法用地防控工作的指导。各驻村(居)指导员(专职联络员)要及时做好上下对应联络沟通、事务衔接工作,日常管理由街道长效办负责。

三、 工作职责

1、街道长效办具有对全街道违法用地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权、通报权、考核权与问责建议权。

2、街道国土所及城监中队协同负责组织全街道国土资源日常动态巡查,对全街道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发现、制止、拆除、复耕等工作。

3、各村(居)是全街道有效制止违法用地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分片管理要求,落实专人切实加强各自辖区日常动态巡查,村主要领导要带头巡查,村两委班子干部对各自区域进行日常巡查,构建辖区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查网络。同时,要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及土地复耕等工作。

4、各驻村(居)指导员作为专职联络员,要及时掌握所驻村(居)的违法用地管控情况,并在每周五下午430前将上一周巡查情况报表(附)报经街道联系领导签字后报送街道长效办;节日长假期间要落实好村(居)值班人员,每天下午430前将当日情况报街道值班室。

四、违法处置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要求,违法用地处置流程如下:

1、发现报告:①街道国土所及城监中队协同负责全街道范围内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巡查中如发现违法用地行为的,巡查人员除当场制止并立即制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附拍照取证)外,应于当日向街道长效办报告;②驻村(居)指导员应联系所驻村(居)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应即时向街道长效办报告。

2、责令纠正:街道长效办在接到县长效办书面告知或各村巡查报告后,应于当日向违法用地所在村及驻村(居)指导员发出违法用地告知书;城监中队出面通知违法业主签收。村及驻村(居)指导员负责做好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劝导自行拆除复原工作。对不听劝阻的业主,村(居)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采取强制措施。

3、强制执行:街道国土所及城监中队根据街道统一部署,对辖区内不自行拆除复原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强制拆除复原。自发出告知书之日起,违法用地地上建(构)筑物要求在15日内拆除完毕。

4、核查整改:街道长效办根据上报的违法用地处置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与验收。检查通过的,及时报结;检查未通过的,书面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街道组织进行强拆复耕,并视程度不同分别对相关村(居)进行通报,同时提请街道纪工委约谈有关人员,乃至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追究法律责任。

五、部门联动

1、工商、电力、水务等部门要按照绍县政发[2009]19号文件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特别要从源头上参与并支持街道做好违法用地防控和处置工作。在接到街道长效办违法用地信息通告后,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通电、通水、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已经通水通电的,要及时切断。

2、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等办事处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做好企业用地管理和各类涉土信访的受理调处工作。

3、街道长效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齐心协力地处置好违法用地。

六、严格考评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对各村(居)违法用地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本年度村(居)及驻村(居)指导员的岗位责任制挂钩。考核由街道长效办负责。

2、街道长效办实行各村(居)违法用地管控工作月通报制,通报情况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

3、相关部门在违法用地处置过程中的配合情况,与年终行风评议挂钩。

4、对默许甚至纵容违法用地行为、在违法用地查处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街道纪工委要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1、柯岩街道2013年违法用地、违章搭建长效管控巡查处置情况报表(村居)

2、柯岩街道2013年违法用地、违章搭建长效管控巡查处置情况报表(社区)

 

 

 

    柯岩街道办事处

                             2013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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