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2013年社区(居)岗位目标责任制
考 核 意 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动各社区(居)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完成街道干部大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对2013年社区(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20个社区(含望湖)、11个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设基本分100分,另设附加分和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具体附后)。基本分考核内容分党建工作、城建管理、社会管理、社区(居)建设、社会事业、领导评议六部分,具体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如下:
(一)党建工作(基本分10分,由党政办考核提供)
1.组织建设5分。(1)班子健全、形成合力,群众反映两委班子集体或个人履职不力情况属实的,每次扣1分;街道对两委班子履职能力年终评议不合格的,扣5分;(2)搞好“两票制”党员民主评议,健全落实党员年度公开承诺制度和党员季度“闪光言行”之星评选制度,每年评选不少于1名,未正常开展的每项扣0.5分;(3)未正常开展以“先锋指数”考评为抓手的党员评星晋级活动的扣1分;(4)打造服务型基层党建,通过“微动力”志愿服务平台注册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团队,未完成的扣0.5分;(5)未完成街道下达的微博转发评论任务的每次扣0.5分;现代远程教育每月登录少于5次(按月考核,每次登录时间少于30分钟视作未登录)扣0.5分,被县远程办通报批评每次扣0.5分;落实1名组工信息员,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按月统计),未完成组工信息月度任务的每次扣0.5分;(6)开展“创先争优”、“评星晋级”活动,四星级、五星级通过考核验收的每降一级扣1分;(7)未开展民间人才“万人计划”工作的扣0.5分。
2.廉政建设4分。(1)深入推进居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居监会工作按要求开展得基本分,每月未按要求上报积分系统各类报表的,每起扣0.2分;(2)便民服务中心未按“三务”公开要求规范建设的扣1分;未建“三务”公开栏的扣2分,未按要求公开内容的每起扣0.5分;(3)街道会议无故缺席并被通报的,每次扣0.5分。
3.人民团体1分。工、团、妇、关工委等组织不健全、活动开展不正常各扣0.5分。
(二)城建管理(基本分32分,由城管办、经发办、房屋征收办考核提供)
1.数字城管2分(此项红丰、中泽、中梅、大溇不考核)。当年未落实数字城管联络员的扣1分;对街道数字城管员交办的案件及时督促物业公司或自行解决处理不力的,处置率在60%以下的,包括重复案件,每宗扣0.1分。
2.违法整治3分。对当年出现的违章建筑未及时制止、上报、措施不力,每出现1起扣0.5分;制止、上报后未拆除的,每起扣0.2分;对马路市场、打卷行业等整治工作不力的每次扣0.5分。
3.清水绿化1分。不配合做好县引水活水工程、河道清淤工作、城区河道整治、创省森林城市的,每项扣1分。
4.船(船屋)整治1分。对遗留的船(船屋)未销毁的每只扣1分;新出现1只船(船屋)扣1分,社区(居)积极主动及时清理销毁的不予扣分。
5.车库整治10分(此项红丰4分、中梅3分、中泽2分、大溇不考核)。巩固车库整治成效,建立车库长效管理机制,车库整治率第一季度未达到95%、第二季度未达到97%、第三季度未达到98%、第四季度未达到100%的,经每季度考核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新出现住人或开店的每处扣0.5分;拆迁居委会要全力参与安置在其他社区(居)的车库整治工作,不配合整治的视情况予以扣分。
6.环境卫生10分(此项红丰和大溇6分、中泽2分、中梅1分)。实现卫生社区创建全覆盖,没有通过验收的,扣3分;没有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包干小区环境卫生机制的,扣1分;社区(居)督促、协助物业公司搞好环境整治工作,每出现一起居民反映或投诉小区环境卫生问题情况属实的扣0.5分;在各类检查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5分;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起扣1分;通报批评或评比中列为最差的扣2分;没有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的扣1分。
7.物业管理4分(此项红丰、中泽、中梅、大溇2分)。督促物业或自管小区实行即时保洁制,没有实行的,每个小区扣0.5分;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开展,配合、指导不力而导致不良影响或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0.5分;应成立而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每个扣1分;小区物业费收交率达到95%,每下降1%扣0.5分(以社区下辖小区平均值计算,收交卫生费的小区按减半扣分);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在该户年终分红中扣除,并列入《业主公约》,没有落实的扣1-3分;去年考核在年终分红款中扣除已升分,但实际未扣除的按去年考核细则扣分(考核对象为住户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居)。
8.环境保护1分(此项大溇5分)。辖区内出现环境污染事件,不主动反映、不配合处理的每起扣2分。
9.安置房建设7分(此项仅考核中泽、红丰、大娄、中梅)。确保安置房建设按建设局要求施工,因居委会配合不力原因引起工程延期,每延期10天扣1分;组建质量监督小组,协助抓好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未组建质量监督小组的,扣1分;协助做好安置房建设工地安全工作,出现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分;施工期间出现上访案件的,视情扣分。
10.清除拆迁遗留户6分(此项仅考核中梅、中泽)。至8月底每遗留1户(育才路除外)扣2分。
11.土地征用和交地7分(此项仅考核红丰、中梅、大娄、中泽)。完不成土地征用和交地的每5亩各扣1分。
(三)社会管理(基本分25分,由社会综合管理办、经发办、人武部考核提供)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11分。(1)平安创建4分。①社会服务管理站机构健全,不健全的酌情扣1-2分;②辖区内全年无命案或事故发生,发生命案每起扣1分,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的每起扣2分;突出治安问题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或县级以上挂牌整治的扣2分;③辖区内全年无新生或复吸的本地籍涉毒人员,每出现1人扣1分,未开展戒毒(康复)工作的扣1分;④反邪教工作宣传不力、档案资料不规范不齐全的各扣1分;⑤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台运作规范及时,未落实专人管理的扣1分,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的酌情扣1-2分。(2)网格化管理4分。①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健全、台帐齐全,否则酌情扣1-2分;②每季召开网格内或辖区内民情分析会,及时上报民情民意,未召开一次扣0.5分,民情民意每迟报一次扣0.1分;③服务团队未开展系列服务的扣1分。(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3分。①流动人口登记站健全,运作规范,办证及时,资料档案齐全,否则酌情扣1-2分;②配合县流管局月考,得分85分以下的扣2分。
2.信访维稳6分。(1)每发生一起到京、省、市、县的集体上访案件,依次分别扣5分、4分、3分、2分,个访案件减半扣分;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上访案件加倍扣分;信息上报不及时、失灵或消极稳控的每起扣1分;社区(居)主职干部不按要求到现场配合接访处置的,每次扣0.2分;(2)办理市长(县委县府)公开电话不力、回复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如同一事件出现3次及以上电话的,每次扣0.1分;累计超过15件扣1分。
3.司法行政2分。(1)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健全及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否则酌情扣1-2分;(2)矫正人员脱、漏管或重新犯罪的每起扣1分,不协助司法所开展社会调查的每起扣1分;(3)人民调解工作不规范、档案不齐全的扣0.5分,出现弄虚作假的每起扣1分。
4.安全生产3分。(1)建立组织,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分;安全生产台帐记录不完整、档案不规范、不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和检查资料的扣2分。(2)发现辖区内企业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每家扣0.5分;出现“三合一”企业,未及时落实整改的,每家扣2分;辖区内出现严重安全生产隐患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每家每次扣1分。(3)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扣1分,每死亡1人扣4分;重伤3人或急性中毒10人以上等重大事故,每起扣3分;火灾事故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的每起扣3分,同一企业一年连续发生二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扣3分;未及时上报事故信息的,每起扣1分。
5.人武工作3分。做好国防教育、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征兵等工作,不配合的各扣1分;兵役登记少登1人扣0.1分,年度征兵未按时参加街道目测、体检的每人扣0.5分,不参加目测、体检每人扣1分,因主观原因出现退换兵的每起扣2分。
(四)社区(居)建设(基本分10分,由党政办、社事办、指导中心考核提供)
1.社区(居)管理5分。建立健全社区(居)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办事制度未上墙的扣1分,去向牌标注不正确的发现一次扣0.5分;不作为、服务差,被居民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经查实,每次扣1分;树立社区工作者良好形象,提倡温和、耐心、亲切、微笑、敬业的服务状态,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和网络资料,发现一次扣0.5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管理、利用好社区固定资产及公益性服务设施,瞒报或漏报资产、管理不规范、利用不善或挪作他用等现象的,发现一起扣1分。
2.社区规划调整2分。未按街道要求调整完成社区(居)规模的,扣2分。
3.制度建设2分。建立社区(居)成员及社区工作者联系小区、居民户制度,居民反映事宜属职责范围内未及时解决并出现举报的扣1分;健全上下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未严格执行制度的查实一次扣0.5分,出现举报并查实节假日脱岗的扣1分。
4.志愿者服务1分。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服务,做好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没有组织开展服务活动的扣1分,志愿者组织未注册的扣1分。
(五)社会事业(基本分18分,由社事办考核提供)
1、计划生育4分。①出现违法生育一、二孩的扣2分、3分,出现违法生育多孩扣5分;②出生当年上报率96%以下扣1分,统计误差率1.8%以上扣1分,漏报、瞒报扣1分,发生非病理性大月份引产扣1分,上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③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测率均达88%,不达标分别扣1分;查孕查环率100%,查孕查环应检未检每人扣0.2分;④协会工作不符合上级要求扣1分,育龄群众计生基础知识知情率和满意率95%以上(以抽查为准),每降1%扣0.5分;依法行政被投诉扣1分,资料缺失扣0.5分;⑤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率85%以上,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准确率96%,流动人口档案资料缺失扣1分,抽查中流动人口档案与实际抽查不符扣1分,代表街道接受上级考核出现差错扣1分,报表不及时、不完整每次扣0.5分;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准确率每低1%扣0.5分(以抽查为准)。
2、民政残联3分。骨灰集中存放率达100%,骨灰生态葬率达50%,出现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存放,手续不齐全的每例扣1分;骨灰生态葬完成率达到50%,每减10个百分点降0.5分(限降2分);认真做好困难群体清理核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1-2分;不主动做好低保户取消工作,或经举报取消低保的,每例扣1分;困难群体档案不齐、不公示、不组织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扣0.5-2分;未落实残疾人专职人员,资料档案、康复服务记录不全的扣1分;残疾体检率达到85%以上、参保率95%以上,每下降10%扣0.5分,小康工程达到95%以下扣1分;配合街道开展爱心创建工作不力扣1-2分;双拥服务工作制度、组织网络、活动记录不健全的扣0.5-1分;发生复退军人上访事件的,每起扣0.5分;配合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相关定点服务机构做好辖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工作,配合不力,服务对象满意率低于95%的扣0.5分。
3、公共卫生2分。积极抓好社区公共卫生工作,公共卫生联络员工作缺位发现一次扣0.2分;配合做好区域内传染病防控工作,配合不力的,扣0.5-1分;被举报或督查发现非法行医现象且未能配合处置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发生致残、致死等严重情况的每起扣1分;未完成义务献血任务的扣0.5分;配合国家级卫生县城及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查考评工作不力的,各扣1分;爱国卫生、健康教育资料、档案不规范的扣0.5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低于80%的扣1分。
4、食品药品2分。按照三级责任、四方监管要求,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设立宣传专栏,健全有关基础台帐,落实不到位的,扣0.5-1分;配合监管部门抓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配合不力,全年每出现一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扣1分;加强对居民集体聚餐的管理,未按要求上报相关申请及备案表,或工作配合不力的扣0.5-1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率低于85%的,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签订的扣1分。
5、社会保障3分。社区(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室未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扣1分;完不成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任务的扣1分;未按县就管处要求,开展充分就业动态管理、验收不合格各扣0.5分;做好征地农民社保及军龄转入城镇职工社保工作,因延误通知等工作不到位被审办者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0.2分;合作医疗参保率低于98%的,扣1分;退休职工体检等社会化管理工作不力的,扣0.5-1分。
6、宣传文教4分。不扎实开展“提三力、促发展”主题大讨论活动的扣1分;积极做好文明系列创建活动,配合不力的扣0.5分;建立社区“道德讲堂”并开展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要求有详细档案记载),每少一次扣0.5分;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和深化“春泥计划”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0.5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扣2分,县报社区县报到户率100%,每下降10%扣0.5分;宣传制度健全、宣传阵地完善、宣传内容及时,因社区工作失误出现的负面报道每起扣0.5分;开展社区教育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实效,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少一次扣0.2分(以记录和照片为准);社区全年经常性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积极开展“幸福水乡才艺秀”活动,不开展活动的扣1分;统战、侨务、民宗等工作正常,完成街道布置任务,完不成的每次扣0.1—0.3分,开展活动不经常、档案不齐全的扣0.1-0.5分;新出现一处非法庙宇及安全事故的扣3分;未完成街道组织的失地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下岗职工培训、社区教育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各扣0.5分。
(六)领导评议(基本分5分,由党政办提供)由街道全体班子成员对各社区(居)一年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三、难易系数
分五档:第一档,湖滨、望湖、笛扬、大渡系数为1;第二档,瓜渚湖、育才、百福园、鉴湖园系数为1.03;第三档,福东、港越、福年、立新、管墅、双川、双梅、红建、上谢桥、大溇、红升、梅巷、后梅系数为1.05;第四档,锦湖、柯亭、黄社溇、大寺、红丰系数为1.07;第五档,柯福、双渎、中梅、中泽、下市头系数为1.1。
四、计奖对象及结算办法
(一)计奖对象:全体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居委会当年在编干部。
(二)基本工资:社区(居)正职2000元/月,副职及文书、妇女主任1850元/月,干事及其它在编干部1700元/月。
(三)分数结算方法:(基本分+附加分)*难易系数=考核得分。
(四)奖金系数及结算方法:
1.社区专职工作者:奖金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奖金分值分为基本分分值和附加分分值,具体分值年终由党工委研究确定;奖金系数为:书记兼主任1.3,书记、主任1.25,副书记兼副主任1.15,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妇女主任1.1,副主任兼文书(妇女主任)、文书兼妇女主任1.13(仅限不设计生干事的社区),其它1。考虑到社区之间客观条件的不平衡性,凡年终考核得分低于最高得分社区75%的,按最高得分社区的75%计算奖金。当年成立的社区(不含居转社区),其奖金按全部社区平均奖的8折计算(按实际月份)。
2.居委会当年在编干部:奖金分为行政工作奖和经济发展奖。行政工作奖奖金分值分为基本分分值和附加分分值,根据所在居委会年末实际管辖住宅套数(拆迁居按年末在册户数)确定;经济发展奖奖金根据当年行政工作完成情况和所属股份经济合作社当年可分配净收益确定奖金,行政工作奖奖金分值和经济发展奖结算方案年终由党工委研究确定。奖金系数为:书记10折,主任8.5-9折,文书8-8.5折,文书兼妇女主任8-8.8折,其它在编干部5-8折。奖金当年限发80%,余额待街道经管站审核无误后次年发放。
3.基本分分值占奖金(居委会为行政工作奖)分值比重不低于70%。
4.妇女主任奖金系数结算与街道妇女主任岗位责任制专项考核意见挂钩。
五、其它事项
1. 重点工作的扣分和升分分别计入基本分和附加分中;基本分和附加分考核部分(含重点工作)的扣分、升分以对应六大考核项目的基本分为限,经济工作限升20分。
2.当年年终考核得分社区前五位、居委会前三位的,其在编干部奖金系数另增加0.05。
3.出现计划外一胎、二胎生育每例分别扣见奖人员奖金5-10%,出现计划外多胎生育扣见奖人员20-50%奖金。
4.拆迁安置工作完不成全年目标任务,视完不成比率扣减所在社区(居)见奖人员10%-20%奖金。
5.出现重大社会治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件,扣减见奖人员不少于10%奖金。
6.出现干部违法违纪被查处,扣减直接责任人不少于30%奖金;正常的婚假、产假、病假、事假等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与奖金挂钩。
7.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力,群众反响大,被明查暗访点名批评或被媒体曝光后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扣减见奖人员10%-20%奖金;在县对街道各社区(居)环境集中整治验收中被列为不合格的,扣减见奖人员20%奖金。
8.对出现计划外生育、重大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干部违法违纪、环境卫生整治不力、未完成重点帮扶村年度整转目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比先进资格。
六、组织领导
1.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考核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驻社区(居)指导中心负责汇总结算。
2.考核数据由各对口办公室、线提供,各线(办)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驻社区(居)指导中心汇总后报街道党工委审定。
3.本意见由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社区(居)岗位目标责任制附加分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2.2013年各社区(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及办法。
中共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柯 桥 街 道 办 事 处
2013年5月20日
抄 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陈建卫 2013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一:
2013年社区(居)岗位目标责任制附加分
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在突出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发挥广大社区(居)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现将附加分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制定如下:
一、党建工作。1、组织建设。党员志愿者服务团队考评前十位的加0.5分;“创先争优”、“评星晋级”活动通过四星级、五星级考核验收的,分别加1分、2分;辖区内每建立一家工会升0.5分,建立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加0.5分。2、廉政建设。违纪案件查办,能及时向街道纪工委提供党员违纪有效线索,并主动配合街道及时查处违纪党员的,每起加1分;按时完成“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任务的加1分。(党政办考核提供)
二、城建管理。1、数字城管。当年未出现数字城管案件升1分;对街道数字城管员交办的案件及时督促物业公司或自行解决处理的,按时处置率在80%以上的,每宗升0.5分,处置率在80%以上的,每宗升0.1分(限升5分)。2、违法整治。当年未出现违章建筑升2分,对新出现的违章建筑,每自拆一处升1分(自拆一处棚升0.1分,附照片作为依据并及时上报城管办备案),帮拆一处升0.5分,对历年遗留违章建筑(棚),减半加分(限升5分,附照片作为依据并及时上报城管办备案,违章建筑指用砖混结构异地或屋顶新建的房屋,其它一列归入棚);对马路市场、打卷行业等整治得力、措施有效,落实长效管理的升0.5分。3、惠民工程。抓好拆迁安置小区提档改造、污水系统改造等工作,按工程量大小及完成任务情况,升1-3分;街道惠民工程完成任务(室内工程不加分)的升0.5-1分,各社区(居)自行筹资实施的惠民工程,升1-4分。配合做好县引水活水工程沿线绿化工作的升1分,做好城区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工作的升1分。4、车库、船(船屋)整治。扎实开展车库出租住人、开店经营整治工作,车库整治率第一季度达到95%、第二季度达到97%、第三季度达到98%以上的,每上升1个百分点升2分,(以去年整治率为基数,没有上升的不升分)第四季度达到100%的升5分;对原尚未整治的车库,每整治10户升0.2分(原车库应整治数50个以下的按50%升分,51-100个以下的按75%升分);每开展一次车库整治行动且有成效的,加0.2分;拆迁居委会建立车库与股分经济分红挂钩机制的,加2分;拆迁居委会要全力参与安置在其他社区(居)的车库整治工作,视整治情况予以适当加分;对遗留的船(船屋)销毁1只升1分。5、环境卫生。建立小区环境自治公约的,每个小区加0.2分;在每次县级层面检查考核中,按星级考评分类得分在前三位的,加1.5分、1分、0.5分。督促物业或自管小区实行即时保洁制的,每个小区加0.2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居)自行管理,卫生费收交率在95%以上的并管理良好的,每个小区升1分;扎实开展开放式小区管理提档工作,提档全部完成的每个小区升2分,完成一半的升1分(以东方花园为例);6、物业管理。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督促、配合、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小区管理成效显著,无投诉升1分;新成立1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升1分,换届1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升0.5分;小区物业费收交率达到95%,每增收1%升1分(以社区下辖小区平均值计算,收交卫生费的小区按减半升降分);对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在该户年终分红中扣除,并列入《业主公约》,落实好的升1-3分(考核对象为住户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对新经营户及变更续签的每户升0.1分,做好“门前三包”文明示范一条街及评星晋级工作的升1-2分;7、拆迁安置。8月底前清除拆迁遗留户的每户升2分,全部清除的,再升5分(该项仅考核中梅、中泽);完成土地征用和交地每5亩各升1分(限升10分,该项仅考核红丰、中梅、大娄、中泽);当年新增项目,每拆迁10户、拆除1000平方米各升1分,考核户数、面积按实结算(限升10分);安置房交付每100套升2分,安置房三证办理每100套升2分(限升10分);积极主动处理拆迁后的遗留问题,每处理一项升1分。(城管办、房屋征收办考核提供)
三、社会管理。1、抓获邪教宣传人员的加0.5分;2、服务团队活动被县、市以上宣传报道的酌情加0.5-1分;“新柯桥人”联谊会每开展一次活动的加0.5分;3、流动人口登记站自办《临时居住证》数在街道前5位的加1分,6-10位的加0.5分;配合县流管局月考,得分≥96分的加1分;96>得分≥90的加0.5分;配合流管所开展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工作的,每办理20人加1分;4、信访维稳中成功化解“三访”案件并息访的,集体访每起加2-3分,个访每起加1分;5、矫正人员依法解矫每人加0.5分,限升1分;6、人武工作。参加目测初检每一人加0.1分,上县站体检合格1人升0.2分,出兵1人升1分,大学生当兵1人再加1分;民兵整组集中点验、军事训练每落实1人加0.2分。(社会管理办、人武部考核提供)
四、社会事业。1、计划生育。查孕查环育龄妇女人数达到100人升1分,每递增50人升0.2分(限升2分);违法生育作出决定每例加1分,社会抚养费全额兑现每例加1分;外来育龄妇女管理人数达到200人升1分,每递增100人升0.1分(限升3分)。2、民政工作。实行骨灰生态葬完成率达到50%的升1分,每增10个百分点升0.5分(限升2分);主动做好低保、低保边缘户脱贫工作每例升0.5分(限升3分);残疾体检率达到85%以上、参保率95%以上升1分,小康工程达到95%以上升1分;配合街道开展爱心创建工作升1-2分;慈善捐款每5000元升1分(限升3分);“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每新增1人升0.5分(限升1分);当年新接管1个住宅小区升1-2分(500套以下升1分,500套以上升2分);当年创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并验收通过的升2分,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5%以上的升0.5分。3、公共卫生。发现非法行医及时上报并全力配合取缔的,取缔一个升0.5分(限升2分)。4、食品药品。积极开展规范化家宴服务中心建设的,升0.5分;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达到95以上的, 升0.5分;加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反馈信息并全力配合街道及监管部门成功取缔无证小餐饮或处置相关涉案事件,每起升0.2分(限升2分);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每月信息报送不少于1条的升1分,全年信息报送超过12条的每增加1条升0.1分(限升2分)。5、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参保率在达到98%及以上的,按实际参保每200人升0.2分(限升2分);做好社保补缴、居民养老保险及征地农民待遇核定、注销工作,办理人数超过200人,按办50人升0.1分(限升1分);做好“4050”人员社保补贴工作,办理人数超过300人,按办50人升0.2分(限升2分);辖区内出现劳资、工伤事故积极配合协同处理升1分;经常性开展就业动态管理并对失业人员帮助就业升0.5分。6、宣传文教。超额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在比例和绝对数上列入前3位的分别升1-2分;提供信息材料被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每录用一篇加0.2分,其中被市级新闻单位录用的,每篇升0.5分(联名减半计算,共限升2分);新增文体队伍(10人以上)每支加0.5分(限升1分);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各类文体比赛,社区每次升0.5分,获奖项的每次升1-3分(不重复升分),居委会相应加倍升分(此项限升5分,以证书和照片为准)。(社事办考核提供)
五、社区建设。成功创建“精品社区”升4分,“特色社区”升2分;经批准列入国家级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升2分;积极培育辖区内相关社会组织,每培育一个公益性社会组织升0.5分(限升2分)。(党政办、社事办、指导中心考核提供)
六、经济发展。每月按时做好三产个体抽样调查及报表填报工作,每20户升0.5分(限升2分);配合做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配合到位且成绩显著的升1-2分;配合做好省、市、县统计抽样工作,每次分别升0.5分(限升2分);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个体户)负责人或安全员参加街道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新参加培训每1人加1分,后续教育每1人加0.2分(限升2分);按时完成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工作,每签订10家升1分(限升3分);辖区内出现环境污染事件,主动反映并配合整治的每起加1分,协助辖区内落户项目做好环评的每起加0.5分(限升2分);按时完成县及街道下达的深化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目标任务的,视情加2—3分;鼓励社区(居)积极参与、配合街道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对于为主引进或推荐相关企业注册落户、并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报街道经发办备案,年终经审核讨论后给予相关社区(居)升分,具体标准为:企业或个人专利申请、授权每5件各升1分(限升2分);每落户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企业5家升1分(限升2分);每引进当年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外贸公司的,每家分别升2、4分;外资引进按实际到位资金每100万美元升3分。(经发办考核提供)
七、其它工作。1、接受各线工作试点,并被推广或召开现场会的,每次升2分(限升4分)。2、代表街道接受县级以上部门考核检查验收,合格的每次升1分,不合格的加倍扣分(限升降5分)。3、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除岗位责任制外的突击性工作(具体年终由党工委确定),按完成情况和难易程度升1-3分,未完成的每次扣1-3分,因工作不到位、消极应付、配合不到位每次扣5分(限升降8分)。4、各类创建活动通过县、市、省、国家级考核验收合格,分别升1、2、3、4分,复评合格的按同级减半加分,不合格的加倍扣分(限升降8分,此项创建与基本分考核部分不重复计分)。5、社区(居)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的,单项先进分别升1-4分,综合先进分别升2-8分(限升8分)。(各办、线考核提供)
八、民主测评。年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对各社区(居)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得分列全街道前5位的各加2分,6—10位的各加1分。(党政办提供)
附件二:
2013年各社区(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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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 |
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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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 |
1、车库整治;2、老小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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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 |
1、车库整治;2、老小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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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渚湖 |
1、精品社区创建;2、“超五星级”精品党建示范点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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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东 |
1、车库整治;2、城中村改造遗留问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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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越 |
1、车库整治;2、特色社区创建;3、柯笛花园信访维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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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年 |
1、车库整治;2、城中村改造遗留问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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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福 |
1、车库整治;2、特色社区创建;3、老小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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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亭 |
1、车库整治;2、特色社区创建;3、老小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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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 |
1、社区管理创新;2、东方花园老小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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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市头 |
1、特色社区创建;2、古镇开发保护;3、车库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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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寺 |
1、老小区管理;2、古镇开发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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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湖 |
1、车库整治;2、“望湖通”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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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福园 |
1、信访维稳;2、精品社区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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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湖园 |
1、精品社区创建;2、信访维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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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扬 |
1、志愿者服务;2、社区管理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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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 |
1、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等样板社区建设;2、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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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 |
1、车库整治;2、城中村改造遗留问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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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墅 |
1、车库整治;2、拆迁遗留问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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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社溇 |
1、车库整治;2、兴德庙移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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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渎 |
1、车库整治;2、庙宇(长池旁)移址工作;3、重点帮扶村整转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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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泽 |
1、拆迁遗留问题处置;2、信访维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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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川 |
1、车库整治;2、拆迁遗留问题处置;3、庙宇(长池旁)移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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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梅 |
1、车库整治;2、庙宇(长池旁)移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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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谢桥 |
1、车库整治;2、物业长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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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建 |
1、车库整治;2、环境卫生及小区市场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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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丰 |
1、车库整治;2、船屋整治;3、庙宇整治;4、农贸市场管理县考核80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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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溇 |
1、拆迁遗留问题处置;2、柯东综合服务中心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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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梅 |
1、拆迁遗留问题处置;2、船屋整治;3、农贸市场管理县考核80分以上;4、做好安置在福东小区居民车库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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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巷 |
1、车库整治;2、潘家祠堂等信访维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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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升 |
1、拆迁遗留问题处置;2、潘家祠堂信访维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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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梅 |
1、车库整治;2、潘家祠堂信访维稳工作 |
重点工作考核办法:重点工作考核内容与基本分考核内容相同的,按基本分考核细则考核的基础上加倍升降分;如考核内容新增的,则每项内容升降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