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工委〔2013〕22号
关于转发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健全落实党员季度“闪光言行之星”
评选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推动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的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展示党员先进形象,现将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健全落实党员季度“闪光言行之星”评选制度的通知》(绍县创组〔201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