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华舍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深化驻村指导员制度暨
2013年度驻村指导员考核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驻村(居、社区)指导员:
为深化驻村指导员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驻村指导员在夯实基层基础、密切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培养年轻干部等方面的作用。经研究,决定调整驻村指导员配备并选派一批驻村导师。驻村指导员以年轻干部为主体,适当配备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驻村导师在年龄50周岁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有驻村意向的干部中选派,主要是做好传帮带工作,并对村级重要工作、重大决策等发挥指导和把关作用。同时,对2013年度驻村指导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全体驻村指导员,驻村导师参照考核。
二、考核办法
驻村指导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评议考核与实绩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捆绑考核相结合。具体分为履行驻村职责、重点工作考核、村(居、社区)捆绑考核、民主评议等四部分,设基本分100分,另设附加分10分(详见考核细则)。
三、具体政策及组织领导
1.设立驻村指导员工作补贴。按县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年终由街道班子会议根据驻村指导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讨论决定。
2.建立驻村指导员工作例会。每月月初召开一次驻村指导员工作例会,汇报交流上月驻村履职情况及本月工作安排,未驻村的各办(中心)、线负责人列席每月驻村指导员例会。
3.实施评先评优倾斜。公务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中,驻村指导员(驻村导师)占比不少于50%。县级以上优秀驻村指导员在驻村指导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前五位中推荐。
4.考核工作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实施。
附件1.华舍街道驻村指导员考核细则
2.华舍街道联村驻村情况表
中共华舍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3年4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