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镇政府〔2013〕4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

意         见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食品安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长效管理责任体系,实施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系统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2〕22号)、《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绍县政发〔2012〕26号)和《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意见》(绍县食安委办〔20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漓渚镇成立由镇长担任主任、分管社事副镇长担任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漓渚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食安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办公室设在社事办内,由分管社事副镇长兼任主任、社事办主任担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人员组成。同时确定1名人员担任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确保我镇食安办工作统一有序、顺畅高效。

加强行政村、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每个村(居)确定1名村(居)妇女主任担任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强化企事业单位(主要指农业、工业、建筑业、三产服务业、学校等企事业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个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镇食安委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责,按照“属地负责制、首责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原则,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全面落实。

(一)镇食安办工作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食安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督查;明确并落实辖区内食品安全各环节涉及的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的工作职责;牵头组织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的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负责监控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建立辖区内食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做好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完成县食安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镇社事办:履行镇食安办的工作职责,负责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引导社会舆论。(由宣传线、镇广电站配合)

镇经发办(农业线):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户)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管;负责组织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禽畜水产品药物残留量检测;负责动物防疫检疫;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负责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粮食收购、储存活动过程中的粮油质量;协同有关部门对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参与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经发办(工业线):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影响食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前的环评;依法审核食品建设项目。(由联厂干部配合)

镇城建办:负责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建筑工地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马路市场的整治,取缔流动的无证经营的食品摊贩;牵头负责协调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依法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由镇城监中队配合)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福全中队: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将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继续推广餐饮服务“五常法”管理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福全工商所: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流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食品流通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所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加强管理和监督;负责食品流通领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质量监测;负责食品的商标、包装标注、广告等监督管理;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福全质监分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查处生产领域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负责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检查抽验,推进食品行业品牌战略;参与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教育总支: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镇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经费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抗拒执法的事件。

镇社管办:负责受理食品领域群众信访、投诉和举报案件,并交办、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与回复。

镇纪委:负责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察督办;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的领导下,协助做好辖区内食用农(林)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企业及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重点对象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农村安全信息员和企业管理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指导信息员、管理员开展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等工作;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食安办汇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风险隐患。

(四)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领导和安全协管员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居)辖区内规模以下企业食堂、粮食、蔬菜、水干果种植户、畜禽养殖户、生猪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对象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更新本村(居)食品安全宣传栏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对本村(居)食品安全情况和涉食单位经营动态进行经常性巡查并做好记录,最大限度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要求记录上报;协助做好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聚餐发起人或举办者,做好聚餐申报和现场制作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负责本村(居)厨师调查摸底和登记上报,督促厨师办理好健康证;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可疑食物中毒、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隐患和举报投诉等信息,协助调查和处理村(居)内食品安全事件。

(五)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领导和行业职能部门监管下,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内部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控制,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配合所在地政府、行业职能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订本单位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行业职能部门上报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信息,并配合做好紧急处理、协助调查等工作;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定期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

镇食安委要高度重视,加快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并督促相关村(居)、企业抓紧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确保 “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装备” 五到位。要按照“属地负总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联席会议、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镇食安办要加强对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合力构建高效有序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1.漓渚镇食安办成员名单

2.漓渚镇各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名单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意见                              

漓渚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印发


附件1:

漓渚镇食安办成员名单

 

姓  名

食安办职务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备  注

宋彦扬

主任

党委委员、副镇长

84017737

13735270130

 

范海星

副主任

社事办主任

84018351

13173963609

 

全国锋

成员

经济发展办主任

84010197

13705755893

 

陈  飞

成员

城建办主任

84011160

13735277198

 

斯海洋

成员

社会综合管理办主任

84018396

13957550006

 

胡秀静

成员

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84011016

13675753551

食品安全协管员

丁越铭

成员

经发办副主任(农业)

84011144

15257558678

 

冯  城

成员

镇安监站长

84018028

13735373563

 

刘文胜

成员

食品药品监督稽查福全中队队长

85507078

13625850266

 

陆利高

成员

福全质监分局局长

85506268

15355529003

 

缪德法

成员

漓渚工商所长

84622901

18605855051

 

沈伟伟

成员

漓渚人民医院院长

84011219

13858466159

 

鲁伟民

成员

漓渚教育总支书记

84015567

13957554358

 

吴永江

成员

漓渚广电站长

84010088

13735303030

 

姜焕州

成员

漓渚城监队长

84011966

13819585388

 

包建忠

成员

漓渚派出所副所长

84018736

13505759002

 

 

附件2:

漓渚镇各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名单

 

姓  名

村(居民、社区)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备  注

张美娟

六峰村

村妇女主任

84011697

13616759377

 

张云玉

大步村

村妇女主任

84011176

85925225

 

张美芬

漓渚村

村妇女主任

84011192

13989590623

 

刘美娟

洞桥村

村妇女主任

84011993

13606559716

 

徐桂仙

中义村

村妇女主任

84018850

15958547857

 

朱春玉

朱家坞村

村妇女主任

84018138

13606555553

 

袁员定

黄山畈村

村妇女主任

84018876

13858495273

 

金华芳

棠二村

村妇女主任

84013956

13867585717

 

何美凤

红星村

村妇女主任

84070618

13676864848

 

潘爱美

九板桥村

村妇女主任

84011353

13606752515

 

张英连

棠一村

村妇女主任

84017556

13867505897

 

徐伟凤

棠棣村

村妇女主任

84011798

13588547716

 

潘素娥

居委会

居委会主任

84011256

13484371783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197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