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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昌镇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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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2013〕89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昌镇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

示范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安昌镇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印发

安昌镇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

实施方案

  

根据《绍兴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绍兴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街道)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县公卫办〔2013〕2号)要求,我镇决定申报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巩固卫生强镇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策略,统筹城乡,全面提升我镇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充分发挥卫生应急工作在建设平安安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完善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切实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深化卫生应急健康教育,着力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助能力;完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2013年通过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创建的考核验收。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13年3月—2013年6月)

  1、召开创建研讨会,明确创建工作目标、重点、措施,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2、成立安昌镇创建市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创建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牵头协调。

  3、研究制订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职责,分解目标任务。

   (二)创建阶段(2013年6月—2013年7月)

  1、召开创建动员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制订卫生应急工作年度计划、方案,落实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预案完善、应急队伍建设、监测预警和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等工作。

2、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创建活动,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3、完善卫生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

4、举行卫生应急培训。

(三)创建验收阶段(2013年8月)

1、迎接县卫生局专家组指导性检查,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重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2、接受市卫生局对我镇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示范工作镇的考核验收。

  四、工作内容和考评标准

详见《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街道)考核标准(试行)》(附件1)。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创建市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管镇长任组长,社事办主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党政办、社事办、广电站、教育总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市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创建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加强各方配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创建工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镇创建办职责,负责创建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日常工作,负责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监测预警、信息报告、队伍建设、培训演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应急处置、健康教育等工作;镇广电站负责社会动员工作,对卫生应急事件进行正面报道,正确引导舆论,传播卫生应急科普知识;党政办负责市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创建专项经费的保障;镇教育总支负责建立学校、幼托机构的卫生应急制度和报告制度,有效应对学校卫生突发事件。

   (三)加强督查宣传。镇创建办要加强对有关单位创建活动的督查和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要结合卫生强镇建设目标,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能力,降低疾病流行和突发事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1、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街道)考核标准

(试行)

2、安昌镇创建市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街道)考核标准(试行)

项目

主要内容和要求

考评办法

标准分

扣分标准

1.应急组

织体系

(15分)

1.1街道(乡镇)政府将卫生应急工作纳入到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有明确的部门兼管卫生应急协调和管理工作,对卫生应急工作有目标,有具体的举措。

查阅文件资料

5

乡镇(街道)应急体系未涉及卫生应急不得分;未落实部门负责卫生应急扣3分;无具体的工作举措扣2分。

1.2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有应急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职责明确。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查阅文件资料

5

未建立领导小组不得分;无责任科室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扣3分;责任科室未开展工作、未发挥应有作用扣2分。

1.3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组建应急小分队,设1名队长,至少有3名队员。

查阅文件资料

5

未组建不得分,人数不合要求每少1人扣2分。

 

2.制度和

预案体系

(15分)

2.1街道(乡镇)制定下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查阅文件资料

3

未制定不得分;未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扣2分。

2.2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及重点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和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等专项预案。

查阅文件资料

8

未制订总体预案不得分;专项预案每少一类扣2分;另根据预案可操作性酌情评分。

2.3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卫生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必须有应急值守、信息报告、人员培训等制度。

查阅文件资料

4

每少一类制度扣2分。

3.应急准备

(15分)

3.1每年根据需要安排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和临时经费。

查阅经费安排的文件、报表等。

4

未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的扣2分,未能根据需要及时拨付临时经费的扣2分,扣完4分为止。

3.2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一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培训;卫生应急小分队成员一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

查阅相关台帐,对应急队员进行现场测试。

4

未组织培训不得分;小分队成员未完成相关培训每人扣1分;应急队员测试成绩不合格扣2分;台帐资料不全扣1分。

3.3卫生应急小分队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或自行演练至少1次;自行组织的演练要求有演练计划、方案及过程性资料。

查演练计划、方案、记录及照片等台帐资料。

7

未参与或自行组织演练不得分;自行组织演练但台帐资料不全扣3分。

 

4. 应急处置(15分)

4.1规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信息报告流程清晰明确,报告及时率达100%。

查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文件、资料以及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证明。

3

报告流程不规范的扣1分,报告及时率未达100%的不得分。

4.2按要求规范做好传染病散发疫情和聚集性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规范处置指数≥0.8。

查阅疫情调查处置的档案资料。

5

散发疫情处置不规范的扣2分;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不规范的每一起扣2分,扣完5分为止。

4.3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处置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真做好或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学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动态信息。

查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案卷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记录。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不符合要求的,每一起扣4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每一起扣2分,扣完5分为止。

4.4对每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科学评估,每年对全年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查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报告和年度卫生应急工作总结。

2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进行评估的每起扣1分,对卫生应急工作不进行总结的,扣1分,扣完为止。

5.公共卫生

监测

(15分)

5.1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规范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按上级要求有效开展各项传染病监测工作。

查阅开展预检分诊的相关文件及流程、台帐资料,以及现场考察。

3

未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扣1分,未按要求设置发热、肠道门诊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3分为止。

5.2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传染病网络直报,且设施设备运转良好,建立完善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查阅信息报告记录、数据分析等资料以及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证明,现场查看传染病报告工作情况。

4

未实现传染病网络直报的不得分;设施设备不在正常运行状态的扣2分,未建立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的扣1分,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未达标的扣2分,扣完4分为止。

5.3辖区内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建立晨检、因病缺课监测登记制度并执行良好。

查阅制度文件和工作记录,现场抽查学校、托幼机构各1所。

3

未建立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各扣1分,执行不规范的各扣1分。

5.4利用《绍兴市公共卫生辅助决策与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学校症状监测。

由市疾控中心提供网络报告情况;现场查看1所学校,检查学校数据的收集与上报情况。

5

未使用《绍兴市公共卫生辅助决策与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学校症状监测,不得分;辖区内每1所学校未开展症状监测扣1分,扣完为止。

6.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

(10分)

6.1承担卫生应急的科室硬件配置齐全。

现场察看

5

配置不全酌情扣分。

6.2应急小分队的应急装备符合要求。

现场察看

5

未配备不得分;配置不全酌情扣分。

6.3 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设置应急准备室。

现场察看

加分项

配置应急专用准备室加1分。

6.4按物资储备目录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见附件)。

现场察看

加分项

设立物资储备仓库加1分;结合实际合理储备物资加2分;物资调用有序、台帐齐全加1分。

7.社会动员与健康教育

(15分)

7.1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应急健康宣教工作,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每年到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开展宣教工作。

查阅文件及台帐资料

7

无专人负责扣2分,无经费保障扣3分;台帐不全扣2分;进社区宣教未超过三分之一,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7.2组织和指导辖区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普教育工作;在至少半数以上的社区建立应急或健康相关宣教阵地。

抽查1-2个社区和单位进行实地走访

8

未指导社区和单位开展相关宣教工作不得分;宣教阵地建设不达标,每少一家扣2分,扣完为止。

注:评估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为示范单位。


附件2:

 

安昌镇创建市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月光   镇政府

     副组长:朱国顺   镇社事办

             沈玉祥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成  员:罗丽萍   镇党政办

        高小军   镇社事办

房朝阳   镇广电站

 濮朝阳   镇教育总支

王国标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国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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