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3〕86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绍县安办【2013】4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自己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抄送:县安监局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