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3〕78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季活动的通 知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继续深化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府【2013】6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特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季”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7月10日-9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一)全镇区域内“小皮革、小电镀、小熔炼、小化工、小废塑料造粒、小再加工纤维、小涂层、小复合、小粘土砖瓦窑”等“十小”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
(二)全镇区域内的“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三)工业企业内特种设备运行、维护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和电梯(起重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除以上四类设备操作人员外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
(四)工业企业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具体安排
此次整治季活动由镇安监站牵头组织实施,各村(居、社区)、工业企业和镇相关部门、联系同志共同参与,分三个阶段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7月10日-7月26日:各驻村指导员会同村委对村属工业企业内的整治重点进行初步排摸整改;各联厂干部会同所联镇属工业企业对厂区整治重点进行初步排摸整改。
(二)7月27日-8月24日:各驻村指导员、联厂干部将一阶段初步排摸整改中不积极配合整改和整治隐患较大需镇层面帮助整改的单位填写附件1的集中整治上报表,由镇安监站组织实地取证,形成集中整治名单,作为三阶段集中整治对象。上报表必须于8月10日前上报至镇政府307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现场勘查。
(三)8月25日-9月30日:对于集中整治名单单位,由镇政府牵头,邀请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可以进行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进行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完成,不能通过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一律采取停水停电的强制关停措施。对于整改过程中对于不积极配合整治行动或者抵制整治的单位,所有处罚一律按规定上线严肃处理,并由县相关职能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1:村(居、社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上报表
附件2:镇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上报表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 村(居、社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上报表 | ||||||||||||||||||||||
| 村(居、社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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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镇层面协助进行整治的村属工业企业 (如不需要镇层面协助整治的不用填写) | ||||||||||||||||||||||
| 工业企业名称和地址 | 非法违章情况或安全生产隐患情况 | |||||||||||||||||||||
| 驻村指导员:(签字) 村(居、社区)主任:(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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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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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