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3〕77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安昌镇幸福水乡才艺秀活动的通知
根据绍县政办发【2013】3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将文化为民、文化惠民措施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享受文化成果,决定在去年欢乐乡村文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安昌镇幸福水乡才艺秀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围绕“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的工作主题,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现培养艺术人才、提高全民综合素质为目标,以“我表演,我快乐、我幸福”为主线,为我镇群众搭建一个展示自我才华和精神风貌的舞台,为我镇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安定、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环境。
二、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幸福水乡才艺秀和欢乐乡村文艺活动两部分,由安昌镇人民政府主办、安昌古镇清风戏曲艺术团协办,各行政村(居)承办实施,时间安排如下:
1、7月:举办“幸福水乡才艺秀”启动仪式,同时启动活动海选报名工作;
2、8月:组织开展幸福水乡才艺秀和欢乐乡村文艺活动;
3、9月:推选优秀选手参加全县复赛;
4、具体场次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
(1)凡年满16周岁的本镇居民及外地在我镇工作的居民,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可申请专场演出;
2、参赛内容
“幸福水乡才艺秀”共设歌曲、戏曲、舞蹈、器乐、其他等5个类别的比赛项目,选手可根据自己特长选择类别进行报名。
四、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选手可到镇政府414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人:朱家宏,电话:85654232;
2、网络报名。选手可登陆绍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ww.sxxwgj.com/)下载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sxacwhz@163.com)。
五、资金来源
为顺利开展本次活动,确保每个村(居)、社区每年至少有1场文艺演出活动。根据往年经验,本次活动的资金来源主要有:
1、完成演出任务,县财政给予3000元/场的补助;
2、承办活动的各行政村(居)负担舞台、灯光、音响租用费用;
3、镇财政给予相应匹配;
4、欢迎企事业单位对本次活动给予支持。
六、工作要求
本次活动是我县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一个重要载体,各行政村(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文化站负责该项活动的计划制定、节目辅导、活动申报审核及整项活动的督促落实工作;各行政村(居)要服从活动安排,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活动的联系落实工作。
二○一三年七月六日
抄报:县文广局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