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
为扎实做好今年冬季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文件(绍县征〔2013〕1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和时间
兵役登记对象:初登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199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核登对象为2013年年满19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不超过21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高职和专科不超过22周岁,本科应届生不超过24周岁);注销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超过文化条件年龄的男性公民。
兵役登记时间:全镇兵役登记从6月17日至6月28日结束,具体以镇人武部下发的通知为准。
二、兵役登记对象条件
凡户籍在稽东镇的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生、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家长代为登记。
三、兵役登记办法
凡符合兵役登记对象条件的男性公民,均应按照镇政府和村、居的通知,自行到当地兵役机关参加兵役登记。镇设立兵役登记站,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站长,专武部长任副站长,专门负责兵役登记工作。各村、居也要相应设立兵役登记站,登记站的设立要规范,登记内容要完整。各村兵役登记站要在6月15日前开设完毕,并上报设站地点和组织兵役登记的具体时间,届时镇人武部将进行检查和指导。
四、有关要求
兵役登记是征兵工作的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兵役登记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征兵优待政策,介绍部队生活、工资、待遇和纪律、训练等方面的情况,尽可能让应征青年和家长了解征兵政策规定,激发应征青年入伍的积极性。
要周密细致地做好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对本单位适龄青年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现实表现、活动去向及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确定兵役登记的时机,并采取集中登记和分散登记相结合、个人登记与亲属代登相结合等办法,确保适龄青年登记率达95%以上;组织身高、体重、视力、病史等项目的检查。在兵役登记结束后,要及时统计上报各类表格。
稽东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