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
《稽东镇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稽东镇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稽东镇人民政府
附件
稽东镇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2013〕59号《关于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的意见》精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为,经研究,现就稽东镇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三资”管理效率,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镇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按照“管好当前、立足长远”的工作思路,全面清理登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发现并及时整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长效管理制度,创新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机制,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运作阳光化、管理信息化、交易市场化”的目标。
三、方法步骤
按照“先行试点、分步推进、清改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整个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贯彻全县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班子和相应的工作班子。
2、调查摸底,制订方案。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摸排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全县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具体的工作方案。
3、先行试点,出台意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1-2个村先行试点,按照本次深化改革工作的要求,开展清产核资、整改完善等工作,探索工作方法。并根据县里出台的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阶段(2013年7月1日-8月31日)
1、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镇召开村主职干部、文书、报账员、监委会主任、驻村干部等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明确工作内容、重点和要求。会后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方法步骤。
2、清产核资,确权登记。
一是清产核资。确定相关领导,分片负责包干,并组织相关人员,指导各村开展 “三资”摸底清查。各村要成立清理小组,按照县里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三资”清查表,逐项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对一些资产、资源需进行拍照的要拍照留存。
二是合同清理。各村对涉及当年及今后几年的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掌握合同期限、价格、履行等情况,并登记造册。
三是公示公开。将清理登记的农村集体“三资”清查表,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群众对清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由村清理小组再次盘点核实。
四是确认上报。公示结束后,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情况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村清理小组成员签字后上报镇资管办审核。
五是录入网络。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以村为单位,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的明细台账,将资产、资源及合同等资料输入农村“三资”信息化管理网络。
3、梳理问题,抓好落实。对清理摸底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逐一分析,并落实责任人员,抓好整改落实。主要包括:清理以据抵现、出借资金、应收款项;撤销归并多余账套、银行账户;重新签订、完善各类经济合同,收缴合同款项;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资源,经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调整。
(三)总结阶段(2013年9月1日-9月30日)
1、建立平台,开展交易。镇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按照全县统一形象标识、装修布局、设备采购等,并落实交易人员,开展产权交易业务培训,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
2、健全制度,长效管理。围绕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交易价格指导制度、集体产权交易制度、开支限额审批制度、利润分配审计制度、干部利益回避制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的动态监管。
3、组织自查,搞好总结。镇村对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并形成总结材料。迎接县验收组对我镇及所属村进行逐一验收,通报验收结果。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深化完善“三资”管理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各村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抓实抓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搞好指导。为确保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镇将建立指导组,加强对各村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村要建立工作班子,负责做好深化农村“三资”管理改革的各项工作。
3、严肃纪律。镇将组织力量对各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工作走过场的村要查明原因,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在清查摸底工作中故意瞒报、漏报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清理中发现的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对挪用挤占、仗权承包、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