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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杨汛桥镇公厕改造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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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镇府[2013]49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杨汛桥镇公厕改造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全镇人民生活环境,完善村(居)环卫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我镇小城市建设品位,同时也为迎接省、市、县级卫生镇、卫生村复评,现就全镇面上推进公厕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造对象

全镇范围内现有的256只公共厕所,其中镇级管辖5只。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5年底,完成全镇所有公共厕所的改造升级,所有公厕达到三格化水冲式标准。其中2013年度目标:镇级5只公共厕所全部完成改造,各个村(居)完成1—3只公共厕所的改造。

三、改造要求

对照省级卫生村考核要求,公共厕所的改造必须以三格化、水冲式、洁净生态美观为标准,符合以下技术指标要求:

1、化粪池

地下化粪池部分要严格实现三格化,注意以下建设要点:

①池容。保证足够的池容,确保第一池储存20天,第二池储存10天。

②比例。第一、二、三池的容积比例为2:1:3。

③池深。化粪池的有效深度不少于1米,并在上部预留部分空间。

④过粪管。可选倒L型或斜管型过粪管。其中第一池到第二池的过粪管位于第一池的下1/3处,上端在第二池距池顶10厘米处;第二池到第三池的过粪管下端位于第二池的中部1/2处,上端在第三池距池顶10厘米处。

⑤防渗漏。化粪池的池底、内侧必须作防渗处理,建成后应经过防渗试验,即加满水观察24小时,其水位的上升或下降不超过1厘米的为合格。

⑥防雨。出粪口上沿须高出地面10厘米,化粪池盖板覆盖池壁外沿,防止雨水流入。

2、地上建筑

地上建筑部分以优质、清洁、美观为建造原则,有条件的可适当在顶部和周边种植绿化,建成生态型公厕。建设基本要求如下:

①必须实现水冲式。

②沟槽为不锈钢材质,便于清洗。

③门窗齐全,无破损;各坑位应配备简易门遮挡。

④墙面贴以瓷砖,瓷砖无破裂、缺失,无污迹残留。

四、奖励政策

根据县委办[2013]48号文件《关于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规定,“对当年新建水冲式公厕,经立项并验收通过的,给予每只补助2万元,属经济薄弱村的每只补助4万元,由小型集中改建的,再加补助2万元,补助资金由县专项资金和县统筹资金各承担50%,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实际投入额”,对本镇范围内当年新建或改造的公共厕所,经立项并通过验收的,在县级补助基础上,镇财政再给予每只补助2万元。

五、实施程序

公厕改造由各村(居)为具体实施主体,镇新农村办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具体步骤为:

1、立项申报。于8月10日前到镇新农村办进行立项申报(申报表见附件)。

2、项目设计。对即将新建或改造的公厕进行项目设计,达到选址合理、美观实用、性价比高等原则。

3、招投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4、施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各村(居)应委派专人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工程质量。

5、组织验收。完工后由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邀请县农办在年底前组织验收。

6、政策兑现。经验收通过的,于第二年第一季度前发放奖补资金。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改造公共厕所是优化村庄环境、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的必要,也是提升我镇小城市建设品位的需要。且由于我镇公厕初建年代较早,大多设施陈旧,已经给百姓生活带来负面影响,开展公厕改造十分迫切。因此,各村(居)务必将此项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目标、有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镇新农村办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职能,做好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把好立项、申报、验收关。

2、坚持程序规范。此次公厕改造行动中,各村(居)务必做到程序规范,实施前须经村两委会或代表会审议通过,确定实施后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项目设计、招投标和建设等工作。

3、确保工程质量。公厕改造是关乎民生的实事项目,各村(居)务必把好质量关,按三格化水冲式的标准精心施工,确保效果,坚决杜绝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附件:农村新社区建设项目申报表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推进  公厕改造  实施意见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王婷婷            2013年7月8日印发农村新社区建设项目申报表

 

村(居):        

建设项目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水冲式公厕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依据

 

项 目 位 置

 

项目投资估算

 

资金筹措方式

 

建设项目期限

 

建设项目规模

 

镇(街道)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1、本表一式三份,附建设项目平面图。

2、本表请于8月10日前交至镇新农村办(120室)。联系人:王婷婷,联系电话:81177669。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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