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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3〕1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