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居、社区):
为扎实做好2013年度征兵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根据绍县征[201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抓好今年的兵役登记工作,决定成立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兵役登记站,成员如下:
站 长:任宏亮
副站长:章松命
成 员:李伟法、钱洪海、沈云法
镇兵役登记站设在镇政府征兵办公室内(管委会329办公室),在兵役登记期间由专人负责兵役登记工作。联系人:沈云法,电话:85624725。
二、兵役登记对象和时间
兵役登记对象:初登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199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核登对象为2013年年满19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不超过21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高职和专科的不超过22周岁,本科应届生不超过24周岁);注销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超过文化条件、年龄的男性公民。
兵役登记时间:全镇兵役登记从6月10日开始至6月25日结束。
三、兵役登记对象的条件
兵役登记对象的条件:凡户籍在马鞍镇的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生、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家长代为登记。
四、兵役登记办法
凡符合兵役登记对象条件的男性公民,均应按照当地政府、兵役机关和基层单位的通知,自行到当地兵役机关参加兵役登记。
各行政村(居)、社区要在6月15日前开设兵役登记站,由村(居)、社区主要领导任站长,民兵连长具体负责兵役登记工作,认真组织兵役登记,工作人员要保持在位,登记内容要完整。
五、有关要求
兵役登记是征兵工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是否扎实有效,直接影响兵员数质量。特别是今年的兵员征集工作可能提前,各单位务必扎实做好这项基础性工作,为年度征兵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一是要大力开展征兵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征兵优待政策,介绍部队生活、工作、待遇和纪律、训练方面的情况,尽可能地让应征青年和家长了解征兵政策规定,激发应征青年入伍的积极性。
二是要周密细致地做好摸底登记。对所属单位适龄青年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现实表现、活动去向及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全面了解。
三是要提高适龄青年登记率。在兵役登记期间,要组织身高、体重、视力、病史等项目的检查调查。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确定兵役登记的时机,并采取集中登记与分散登记相结合、个人登记与亲属代登相结合等办法,确保适龄青年登记率在95%以上。
四是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在6月15日前下发《兵役登记通知书》,在兵役登记期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防止走过场,确保在6月22日前及时上报各类表格(《绍兴县马鞍镇2013年兵役登记花名册》、《绍兴县马鞍镇2013年度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调查花名册》一并报电子文档)。
附:1、兵役登记通知书
2、兵役登记表
3、浙江省绍兴县应征公民病史调查表
4、绍兴县2013年度兵役登记花名册
5、绍兴县2013年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调查花名册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