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3〕115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转发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村(居、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集体聚餐安全,努力规范农村集聚场所建设,形成健全的监管网络。现将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县政办发[2013]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社区)认真贯彻落实,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表格,有条件的村(居、社区)要积极建设农村家宴服务中心,争取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