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3〕111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3年镇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
通 知
各企业:
为扎实开展质量强镇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安昌镇人民政府印发的《安昌镇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镇政府[2011]104号文件评定要求,决定开展2013年度镇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镇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镇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三年以上;
2、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
3、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体系健全,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适用时)认证;
4、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绩效,经营规模、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县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现象;
5、企业具有较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建立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镇政府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政策的;
2、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的产品未获得相关证照的;
3、近三年国家、省、市、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事故及重大质量投诉的;
4、有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有效期范围内的国家、省、市、县质量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年度镇政府质量奖的评审。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于2013 年10 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镇经发办。申报材料包括:
1、《安昌镇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2、企业概述(2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3、企业自我评价报告(1万字以内)一式三份;
4、证实性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主要用(客)户名录(50家以上)一式一份;
6、主要供应商名录一式一份;
7、含上述申报资料的光盘一份。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但不要用硬封面。其中申报表、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合订一册。证实性材料、主要用(客)户名录和主要供应商名录合订一册。
三、评审原则与依据
(一)评审原则
安昌镇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和公开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获奖企业数不超过3家。
(二)评审依据
根据《安昌镇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安昌镇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镇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
四、其它事项
(一)企业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申请表格等电子文件请与镇经发办联系。
(三)联系人:蒋力翔 ;联系电话:85648872。
以下附件将以电子稿形式转发,如有需要请致电联系。
附件:1、安昌镇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2、申报企业主要用(客)户名录
3、主要供应商名录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抄送:县质监局、县质监齐贤分局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