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湖办〔2013〕52号
湖 塘 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为扎实做好今年征兵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现将2013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和时间
初登对象: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199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
核登对象: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9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不超过21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高职和专科不超过22周岁,本科应届生不超过24周岁)。
注销对象:2013年12月31日以前超过文化条件年龄的男性公民。
兵役登记时间:兵役登记从6月1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二、兵役登记对象条件
凡户籍在绍兴县的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生、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家长代为登记。
三、兵役登记办法
凡符合兵役登记对象条件的男性公民,均应按照街道征兵办的通知,自行到兵役登记站参加兵役登记。街道设立兵役登记总站,站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邱松定担任,副站长由街道人武部长宋辉担任,下设湖塘片登记站(设在宾舍村)和型塘片登记站(设在岭下村)。
各村(居)委主任全面负责兵役登记工作,民兵连长具体负责组织好本村(居)适龄公民的登记工作,兵役登记内容力求做到完整、清楚。登记工作中遇到未明事宜应及时向街道兵役登记总站汇报沟通。各兵役登记站在6月10日前设立完毕。
四、有关要求
兵役登记是征兵工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是否扎实有效,直接影响兵员数质量。在组织开展兵役登记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征兵优待政策,介绍部队生活、工资、待遇和纪律、训练方面的情况,尽可能地让应征青年和家长了解征兵政策规定,激发应征青年入伍的积极性。
各村要周密细致地做好摸底登记工作,对所属单位适龄青年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现实表现、活动动向及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兵役登记的时机,并采取集中登记和分散登记相结合,个人登记与亲属代登相结合等办法,确保适龄青年登记率到100%,做到一人不漏,一人不错。初登对象应重点做好“一书、一证、一表、一册”工作,即登记前做好《兵役登记通知书》的发放工作;登记中要组织做好身高、体重、视力、病史等项目的检查,认真做好《公民兵役证》的发放和《浙江省应征公民病史调查表》的填写;登记后做好《绍兴县2013年度兵役登记花名册》填写和输入工作,各分站在登记结束后将《绍兴县2013年度兵役登记花名册》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其它表格以复印件上报,各村也应自行做好相应的资料归档工作。
湖塘街道办事处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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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县征兵办、县人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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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政办 校对:宋辉 2013年6月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