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委[201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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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路长制”、“河长制”、“村(居)长制”
管理工作的意见
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全面实施“路长制”、“河长制”、“村(居)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县委办[2013]1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镇环境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共创共管共享”机制,全力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上新台阶,现就在全镇范围内实施“路长制”、“河长制”、“村(居)长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要求,全面落实“路长制”、“河长制”、“村(居)长制”(简称“三长制”)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城乡环境面貌,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管理办法
(一)管理模式
1、路(河)长制
(1)在全镇范围内实行“路(河)长制”管理。
①区级及以上道路(河道),按照县委办[2013]114号文件意见,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区机关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一级路(河)长;由镇班子成员、相关站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级路(河)长。
②镇级道路(河道),由镇班子成员担任一级路(河)长,由道路(河道)所经村(居)主职干部担任二级路(河)长。
③村级道路(河道),由所在地村(居)指导员及村(居)主职干部担任一级路(河)长;由村(居)两委会成员担任二级路(河)长。
2、村(居)长制
全镇实行“村(居)长制”管理,镇班子成员为一级村(居)长;驻村(居)指导员、助理员、村居主职干部为二级村(居)长;村(居)两委会成员包区域,为三级村(居)长。
(二)工作职责
1、路(河)长职责:
全面负责所辖道路(河道)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向道路(河道)沿线周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开展道路(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反映,并做好存在问题处理的跟踪与落实工作。
2、村(居)长职责:
镇班子成员、驻村(居)指导员负责对所联系村(居)环境卫生情况的检查,督促村(居)整改包括县镇两级日常巡查与考核评选中发现的问题,统筹协调村(居)结合部环境问题的处置。
村(居)主职干部对本村(居)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自觉按照农村环境卫生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要求,加强环境整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村(居)两委会成员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区域分工,负责所管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检查环卫保洁人员到岗、清扫质量、环卫设施配备、绿化管护、河道保洁、房前屋后秩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整改。对需协调解决的,及时反馈给镇联系领导。镇主要领导对本地区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对辖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三)管理内容
1、“路长制”管理标准:
(1)日常保洁到位。路面及沿路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含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印染污泥等);沿线公交候车亭、站牌完整美观,无破损。
(2)秩序规范有序。做到道路通畅,沿路两侧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3)道路路面完好。排水口沟槽通畅,路面无破损、积泥、积水。
(4)绿化管护到位。道路沿线绿化无明显缺损、死树和病虫害,树木修剪补种及时;绿化隔离带及树圈干净,花坛侧石干净,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无杂物堆积与圈占现象。
2、“河长制”管理标准:
(1)河道及水面及时保洁,保持整洁,河岸内无各类垃圾。
(2)无非法船屋、沉船,无违法渔网渔箔、地笼等渔业设施。
(3)沿河及桥下涵洞无乱搭挂、无乱垦种、无露天粪坑。
(4)河道护岸完好、齐整,无倒坎,无淤积现象。
(5)无排污口、无乱排乱放污杂物。
(6)无违法填河、无违章涉河建筑。
(7)河岸绿化生态环境好,无明显缺损、死树和病虫害。
(8)无泥浆直排现象。
(9)无生活污水、“六小”行业污水直排现象。
(10)无农业面源污染、无畜禽养殖污染。
3、“村(居)长制”管理标准:
(1)环卫人员到位。到岗到位情况良好,保洁作业规范,无盲区。
(2)路面保洁到位。路面及沿路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含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印染污泥等)。
(3)河道管护到位。河面漂浮打捞保洁及时,河岸(溪沟)内无各类垃圾(含建筑垃圾)。
(4)村居秩序到位。做到道路通畅,公共场所(包括桥下涵洞等)及道路两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5)绿化管护到位。进村道路沿线绿化无明显缺损、死树和病虫害,树木修剪补种及时;绿化隔离带及树圈干净,花坛侧石干净,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无杂物堆积与圈占现象。
(6)卫生改厕到位。村内居民区无露天粪坑、粪缸、料桶等,公厕保洁及时。
(7)环卫设施到位。设施配置数量合理、完整齐全,无破损。
(8)杂物堆放到位。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无占道堆积、占绿堆积等现象。
(四)“三长制”管理流程
1、巡查:镇主要领导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巡查;其他班子成员、驻村(居)指导员、助理员开展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巡查;村(居)主职干部、村(居)其他两委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长实行日巡查制。
2、反馈:路(河、村居)长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河道、村居)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上一级路(河、村居)长及主管部门处理。
3、协调:上级路(河、村居)长对下级路(河、村居)长反馈的问题,要统筹协调,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对需要区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事件应及时向区有关部门联系反馈。
4、处置:“三长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由对口办公室、站所根据职责权限及分工进行处置和查处。
5、督查:“三长”应根据所辖区域实际问题,及时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镇班子成员对处置情况要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三长制”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杨汛桥镇“三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镇党政办、城管办、新农村办、环卫站、水利站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全镇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中党政办负责全镇“三长制”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镇城管办、环卫站负责镇级以上道路“路长制”的日常管理;镇新农村办负责“村(居)长制”的日常管理;镇水利站负责全镇“河长制”的日常管理。
(二)建立协调平台。利用镇“数字城管”收集处理系统,建立“三长制”巡查情况收集反馈机制和协调平台,杨汛桥镇“三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收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处置责任单位,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定期对处理情况进行统一汇总,并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工作考核。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杨汛桥镇“三长制”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把“三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机关干部和村(居)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加强阶段性工作督查,每季度通报一次,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制订细则,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将确定的“三长制”名单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做好“三长制”管理工作的宣传发动,继续加大对镇域范围内环境卫生保护的舆论引导,不断提高群众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各职能办公室要各司其职,不断加大对涉路(河、村居)违法违章事件的查处打击力度,经常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及时劝止不文明行为。
附件1:杨汛桥镇主要道路“路长制”管理分工
附件2:杨汛桥镇级以上主要河流“河长制”管理分工
附件3:杨汛桥镇“村(居)长制”管理分工
附件4:杨汛桥镇“路长制”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5:杨汛桥镇“河长制”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6:杨汛桥镇“村(居)长制”管理考核细则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全面实施 管理工作 意见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王婷婷 2013年11月15日印发
附件1:
杨汛桥镇主要道路“路长制”管理分工
区级主要道路“路长制”管理分工一览表
|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起止点 |
一级路长 |
二级路长 |
|||
|
县领导 |
联系部门 |
镇领导 |
联系部门 |
||||
|
1 |
杨绍线 |
钱清岭江—杨汛大桥 |
马芳妹 |
总工会 |
孙爱保 |
国土所 |
|
|
2 |
杨渔线 |
104国道—江桥红绿灯 |
宋国新 |
政法委 |
汪建中 |
党政办 |
|
|
江桥红绿灯—渔临关 |
于国伟 |
||||||
|
3 |
杭金衢连接线 |
和门程—凤凰山隧道 |
谢兴长 |
旅游局 |
王新华 |
城建办 |
|
|
公安局 |
|||||||
|
环保局 |
|||||||
|
4 |
江夏线 |
江桥—夏履中墅 |
吴汉华 |
外侨办 |
朱国庆 |
社事办 |
|
镇级主要道路“路长制”管理分工一览表
|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起止点 |
路长 |
联系部门 |
|
|
1 |
紫薇路 |
镇政府三岔口—岭江红绿灯 |
陆兴法 |
财政所 |
|
|
2 |
虹桥路 |
邮电所—南复线 |
高明 |
新农村办 |
|
|
3 |
永安路 |
紫薇路—杨汛居委会 |
胡倡华 |
||
|
4 |
富苑路 |
紫薇路—杨江东路 |
张海英 |
||
|
5 |
远瞻路 |
杨江公路—连接线 |
赵萌 王永铭 |
行政审批服务办 |
|
|
6 |
调山路 |
江桥—连接线 |
蒋利强 |
综治办 |
|
|
7 |
仁里王路 |
江桥集镇—仁里王村 |
金家良 |
||
|
8 |
经编园区内所有道路 |
经编园区内所有道路 |
陶云淼 |
经发办 |
|
|
9 |
南畈园区内所有道路 |
南畈园区内所有道路 |
丁春锋 |
城管办 |
|
|
10 |
前江路 |
|
陈文娟 |
经发办 |
附件2:
杨汛桥镇级以上主要河流“河长制”管理分工
|
序号 |
河道名称 |
起止点 |
河道级别 |
河道长度 |
一级河长 |
二级河长 |
|||
|
县领导 |
机关部门 |
镇领导 |
联系部门 |
||||||
|
1 |
西小江 |
钱清交界—萧山界 |
省级 |
19500 |
谢兴长 |
轻纺城建管委 |
孙爱保 |
镇水利站 |
|
|
2 |
夏履江 |
江桥闸口至夏履中村河道 |
县级 |
5000 |
宋国新 |
台办、国资办、信访局 |
汪建中 |
||
|
3 |
后江 |
展望施家桥至芝塘湖 |
县级 |
3000 |
陆兴法 陈文娟 |
河道所经村(居)主职干部 |
|||
|
4 |
红旗河等 |
红旗河、东升河、工业园区河道 |
镇级 |
6000 |
朱国庆 童焕荣 |
||||
注:以上河流由镇水利站提供。
附件3:
杨汛桥镇“村(居)长制”管理分工
|
序号 |
村居名称 |
一级村居长 |
二级村居长 |
三级村居长 | ||
|
1 |
高家 |
高 明 丁春锋 |
金海军 |
王婷婷 |
各村(居)主职干部 |
各村(居)两委会成员 |
|
2 |
杨汛 |
陆兴法 |
王潮芬 |
孙莹 | ||
|
3 |
孙家桥 |
胡倡华 |
张梅娟 |
洪建东 | ||
|
4 |
王家塔 |
陶云淼 |
张舜龙 |
陈雪英 | ||
|
5 |
上孙 |
张海英 |
娄国良 |
陈丹丹 | ||
|
6 |
蒲荡夏 |
陈文娟 |
郑刚 |
俞鑫泉 | ||
|
7 |
建吴 |
朱国庆 |
沈金贵 |
傅雅利 | ||
|
8 |
合力 |
张海英 |
韩维 |
唐亚琴 | ||
|
9 |
河西岸 |
蒋利强 |
王校铨 |
王越华 | ||
|
10 |
园里湖 |
王永铭 |
徐金海 |
潘红丽 | ||
|
11 |
杨江 |
蒋利强 |
童焕荣 |
周雯 | ||
|
12 |
联社 |
于国伟 |
娄金土 |
杨垚 | ||
|
13 |
和门程 |
王新华 |
陈平儿 |
曹凤香 | ||
|
14 |
竹园童 |
金家良 |
徐关荣 |
谭冬木 | ||
|
15 |
麒麟 |
于国伟 |
王阿关 |
郑建芳 | ||
|
16 |
仁里王 |
金家良 |
徐兴华 |
陶一帆 | ||
|
17 |
江桃 |
陈文娟 |
赵灵军 |
钱建华 | ||
|
18 |
展望 |
陆兴法 |
董乐赢 |
俞瑛 | ||
|
19 |
横山 |
丁春锋 赵 萌 |
姚张明 |
陈立兴 | ||
|
20 |
芝塘湖 |
朱国庆 |
陈建刚 |
胡刚强 | ||
|
21 |
江桥居委会 |
王永铭 |
章建龙 |
| ||
附件4:
杨汛桥镇“路长制”管理考核细则
|
考核事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检查方法 |
扣分办法 |
得分 |
|
组织领导(10分) |
1、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 |
4 |
查资料,看台帐。查阅有关会议记录、文件等。 |
少一项扣1分。 |
|
|
2、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方案,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
3 |
少一项扣1分。 |
| ||
|
3、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 |
3 |
记录不全的,扣1分;若无,扣3分 |
| ||
|
宣传教育(10分) |
1、对道路沿线居住区、商铺、企事业单位开展道路保护的宣传,提高群众文明意识,每年不少于2次。 |
8 |
查看活动记录、宣传品等。 |
少一次扣4分。 |
|
|
2、与村(居)、社区定期开展共建活动,群众参与率高。 |
2 |
未开展扣2分。 |
| ||
|
工作成效(80分) |
1、开展每星期不少于一次的巡查活动。 |
5 |
查台账。 |
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
2、及时发现道路存在的管理问题,并及时上报镇路长制管理工作平台。 |
25 |
镇路长制管理工作平台提供。 |
未发现问题,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5分;被领导转批的,每次扣3分;被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每次扣2分。 |
| |
|
3、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好已上报但未及时处理的问题;联合职能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
25 |
各路长提供。 |
未进行督促、协调的,每件扣1分;联合处置不力的,每次扣2分。 |
| |
|
4、职能部门问题处置率达90%以上。 |
25 |
各路长制管理工作平台提供。 |
处置率未达到90%的,按比例扣分。 |
|
附件5:
杨汛桥镇“河长制”管理考核细则
|
考核事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检查方法 |
扣分办法 |
得分 |
|
组织领导(10分) |
1、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 |
4 |
查资料,看台帐。查阅有关会议记录、文件等。 |
少一项扣1分。 |
|
|
2、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方案、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
3 |
少一项扣1分。 |
| ||
|
3、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 |
3 |
记录不全的,扣1分;若无,扣3分 |
| ||
|
宣传教育(10分) |
1、对河道沿线居住区、商铺、企事业单位开展河道保护的宣传,提高群众文明意识,每年不少于2次。 |
8 |
查看活动记录、宣传品等。 |
少一次扣4分。 |
|
|
2、与所在村(居)、社区定期开展共建活动,群众参与率高。 |
2 |
未开展扣2分。 |
| ||
|
工作成效(80分) |
1、开展每星期不少于一次的巡查活动。 |
5 |
查台账。 |
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
2、及时发现河道存在的管理问题,并及时上报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平台。 |
25 |
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平台提供。 |
未发现问题,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5分;被领导转批的,每次扣3分;被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每次扣2分。 |
| |
|
3、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好已上报但未及时处理的问题;联合职能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
25 |
各河长提供。 |
未进行督促、协调的,每件扣1分;联合处置不力的,每次扣2分。 |
| |
|
4、职能部门问题处置率达90%以上。 |
25 |
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平台提供。 |
处置率未达到90%的,按比例扣分。 |
|
附件6:
杨汛桥镇“村(居)长制”管理考核细则
|
考核事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检查方法 |
扣分办法 |
得分 |
|
组织领导(10分) |
1、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 |
4 |
查资料,看台帐。查阅有关会议记录、文件等。 |
少一项扣1分。 |
|
|
2、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方案,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
3 |
少一项扣1分。 |
| ||
|
3、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 |
3 |
记录不全的,扣1分;若无,扣3分 |
| ||
|
宣传教育(10分) |
镇领导及机关部门要督促村(居)对辖区内商铺和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提高群众文明意识。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 |
10 |
查看活动记录、宣传品等。 |
少一次扣2.5分。 |
|
|
工作成效(80分) |
1、开展巡查活动。镇主要负责人开展每月不少于二次的巡查;镇班子成员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巡查;驻村指导员开展每周不少于三次的巡查。 |
5 |
查台账。 |
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
2、及时发现整改环境卫生存在的管理问题,并及时上报镇村(居)长制管理工作平台。 |
25 |
镇村(居)长制管理工作平台提供。 |
未发现问题,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5分;被领导转批的,每次扣3分;被县级考核考评检查发现情况严重或被群众举报的,每次扣2分。 |
| |
|
3、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好已上报但未及时处理的问题;联合职能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
25 |
各村(居)长提供。 |
未进行督促、协调的,每件扣1分;联合处置不力的,每次扣2分。 |
| |
|
4职能部门和单位问题处置率达90%以上。 |
25 |
镇村(居)长制管理工作平台提供。 |
处置率未达到90%的,按比例扣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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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项目 |
“洁净乡村”竞赛成效明显,环境卫生整洁村与示范村年度创建率分别达到全覆盖与50%的要求。 |
-- |
镇新农办提供。 |
示范村与整洁村创建覆盖率未达到要求的,每类创建每增减5个百分点,分别增减1分。被评为季度“最美”或“最差”的单位,分别增减5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