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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镇委[2013]51号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关于同意中共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批复
中共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县纪委《关于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精神,你们经选举产生了纪律检查委员会,镇党委经研究,同意选举结果,现予公布:
书记:王爱玉
委员:夏金泉 魏立国 唐国平
特此批复!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二○一三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同意 成立 纪律检查委员会 批复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沈铁森 2013年9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