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效能,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水平。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3〕184号)转发给你们,请区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对行业系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情况、将区域划分成若干网格进行管理,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文件中网格化划分和网格职责定位的要求,建立好安全生产二级和三级网格。
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3〕184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