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岩 街 道 办 事 处
庭院整洁户创建评比活动实施意见
为巩固我街道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圆满完成庭院整洁户创建评比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我县美丽乡村的决策部署,根据绍县新农发[2013]4号《关于深化“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的意见》,广泛开展庭院整洁户创建评比活动,进一步提升全街道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升乡村文明程度,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活动目标
实现庭院整洁户创建覆盖率在环境卫生整洁村(居)和示范村(居)中分别达到5%、10%以上。
三、活动内容
1、活动对象:未拆迁和已拆迁安置的29个村(居)的全部家庭。
2、评比前置条件:庭院内外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不散养家禽牲畜,做到绿化、美化、净化,展示出家庭成员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和环保意识,能在广大家庭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创建评比方式:采取“自报名、村(居)推荐、街道评定”的办法实施。庭院整洁户实施星级制评选,具体指标参照《绍兴县庭院整洁户验收标准》执行。
四、时间安排
庭院整洁户每年创评1次,每季度复查一次;
10月-12月为创评时间。
五、实施步骤
1、动员、报名(10月中旬)
做好庭院整洁户创建氛围营造工作,街道、村(居)进行前期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推荐和农户自愿申请两种方式确定创建对象,填写《柯岩街道庭院整洁户申请(推荐)表》。各村(居)创建户数按照总体目标5%、10%以上覆盖率的要求执行。
2、村(居)初审、报送(10月下旬)
各村(居)对自报名、村(居)推荐的庭院整洁户申请家庭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绍兴县庭院整洁户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打分,拟定创评星级(五星级庭院整洁户得分须90分以上,四星级庭院整洁户得分为80-89分),其中五星级庭院整洁户占全村(居)总家庭户数的2%以上。整理汇总后,将附件2《柯岩街道“庭院整洁户”申请(推荐表)》及附件3《柯岩街道“庭院整洁户”申报汇总表》上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验收、评定(11月下旬)
成立街道、村(居)、专家三个层面的验收评定小组,根据《绍兴县庭院整洁户验收标准》,以书面审查、实地勘察等方式进行验收评定,最终确定五星级庭院整洁户、四星级庭院整洁户名单。
4、公示(12月中旬)
星级庭院整洁户名单在各村(居)村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并设置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反映和监督。
5、授牌(12月下旬)
对入围庭院整洁户的家庭按照星级进行授牌,此后每季度复查一次,当年复查全部合格的,由各村(居)予以适当奖励。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街道成立庭院整洁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妇联主席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街道环卫站站长、各社区副组长组成。各村(居)指导员做好指导督促工作,确保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各尽其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将庭院整洁户创评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好。
2、强化舆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大庭院整洁户创评活动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要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形成共识,切实提高活动的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庭院整洁户的美丽形象,充分发挥庭院整洁户的示范带动作用。
3、严格创评标准,提高实效。各村(居)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创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保质保量完成庭院整洁户报名、初审、拟定、整理报送等各项工作。街道领导小组及验收评定小组要严格创评标准,切实做好星级庭院整洁户的验收、评定、激励及后续管理等工作。
4、严格奖惩机制,加强监督。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已纳入各村(居)岗位责任制考核,庭院整洁户创评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居)活动开展情况、成效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附件:1、绍兴县庭院整洁户验收标准
2、柯岩街道“庭院整洁户”申请(推荐)表
3、柯岩街道“庭院整洁户”申报汇总表
柯岩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