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湖办〔2013〕66号
湖 塘 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3]3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绍政发[2013]34号),《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绍县政发[2013]12号)文件精神,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我街道的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 普查的主要目的
摸清我街道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我街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我街道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主要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发展状况,摸清我街道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社会经济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各级政府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普查的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以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底数为主,辅之以其他必要的内容。
2.优化方式。清查和普查登记一次性完成,普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以提高普查效能,减轻负担。
3.统一组织。在普查机构的集中领导下,统一设计方案、统一布置培训、统一实施调查、统一处理数据、统一发布数据。
4.创新手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和电子地图,实现普查数据的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电子化,提高普查的信息化水平。
三、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包括在我街道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具体范围包括: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四、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年度资料。
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五、普查方法
(一)全面登记。按照“在地”原则,在全街道区域内“地毯式”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登记。多法人联合体不能作为一个普查单位,应分别对每个法人单位进行登记。
(二)联网直报与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采集相结合。对所有普查对象(除军队、武警系统和保密单位)由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进行定位、底册信息核查和相关证照拍照。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布置给企业填报,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表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采集数据。
(三)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为取得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数据,普查后抽取一定比例的个体经营户由国家调查队进行配套抽样调查。
六、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中“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根据县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步骤,为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街道成立湖塘街道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下设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各村、企事业单位也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村村委主任担任、规模以上企业由厂长负主责,各村文书、企业主办会计为本普查区域的指导员(兼普查员),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所有经济普查工作。
七、普查区的划分和工作组的确定
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覆盖范围广、质量要求高,需要动员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普查中区不漏户、户不漏数,按照“在地”的原则,决定将全街道划分为15个普查区(普查区划分及工作人员见附表2)。
八、普查的总体安排
按照县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工作计划,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面大、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多的特点)与经济普查的要求相结合。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经济普查工作分为如下阶段进行:
1、普查工作前期准备阶段(
2、普查工作摸底核查阶段(
3、普查工作登记前期准备阶段(
4、普查工作普查登记阶段(2014年1月--2014年3月底)。主要工作是:对所有普查对象发放普查告知书、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地毯式”入户登记、纸质留档、数据传输、数据审核、检查和验收。这一阶段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质量要求最高的一个阶段。各普查区要集中精力,利用一切可用力量,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普查登记工作。
5、普查工作数据处理、资料整理阶段(2014年4月--6月)。主要工作是:普查数据汇总、普查资料的整理归档、事后质量抽查和数据评估等。本阶段的工作是街道级普查业务员为主,但同时也需要广大普查员的配合。
6、普查数据发布、开发和应用阶段。(2014年6月----2015年7月)。主要工作是:数据的发布、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数据库、专题分析研究编辑普查年鉴等。本阶段的工作是街道级普查业务员为主。(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
九、普查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第三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经济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单位多、所要普查登记的内容复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所有村(居)、企事业单位必须加强领导,村(居)书记、主任及企事业单位实际负责人必须亲自抓,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力量。普查区工作组必需配齐普查员并落实职责、明确分工。普查工作时间比较长,普查期间各普查区必需集中精力、保证普查员的工作时间;普查经费各村(居)、单位必需保障,确保普查的顺利开展。
3、坚持依法普查。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切实保障普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普查资料搜集、审定和报告权,保障普查数据如实汇总和上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组及其工作组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4、严格质量控制。质量是普查的生命,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普查的成败。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对普查试点、人员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阶段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普查工作的质量按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意见兑现,对出色完成任务的村得附加分0.5-1分;凡被省、市、县三级经济普查办公室抽查合格,评为优秀的分别另加3、2、1分,如被抽中检查不合格的分别倒扣基本分2、1、0.5分,具体另附考核办法。
5、加大宣传力度。各普查区及工作组应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广电站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 1、湖塘街道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工作计划表
2、经济普查区域划分及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3、街道经普办人员普查分工表
4、经济普查宣传标语
湖塘街道办事处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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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县经济普查办 发: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全体机关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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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政办 校对:任江燕 2013年9月24日印发 |
附件1:
湖塘街道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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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序号 |
工作计划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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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9月底之前) |
1 |
组建街道、村两级普查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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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普查区电子地图边界核实标绘 |
8月上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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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聘普查员成立办公室,选聘村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及PDA操作员 |
9月上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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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第三次普查实施方案、列出普查工作计划、划分普查区及确定工作组、制定考核办法 |
9月上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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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召开全街道动员大会 |
9月中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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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街道、村、企业普查业务骨干参加县业务培训 |
9月中下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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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编印普查培训教材、普查员工作手册,普查宣传材料及其他有关普查材料 |
9月—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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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宣传发动,分阶段开展经济普查宣传,组织经济普查宣传月、宣传周活动 |
9月—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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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制定两员及普查经济补贴政策,落实普查办公地点及办公工具 |
9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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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摸底核查阶段(2013年9—10月) |
10 |
联网直报单位内部隐性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情况摸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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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普查对象进行全面地毯式摸排登记,对清查对象登记造册,生成清查数据库 |
10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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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1—12月) |
12 |
对摸排情况进行分析,与部门数据比对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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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进行摸排查漏补缺 |
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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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进行动态管理 |
11-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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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内容加载 |
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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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普查业务全面培训 |
12月中下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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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完成普查登记所需设备和物资准备 |
12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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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普查登记阶段(2014年1—3月) |
18 |
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普查入户登记、发放普查告知书 |
2014年1-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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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普查数据整体评估、查漏补缺、数据传输 |
2014年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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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登记阶段考核 |
2014年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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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数据审核(处理)、资料整理阶段(2014年4月—6月) |
21 |
对规模以上企业普查表进行审核和数据处理,并报上级经普办审核 |
2014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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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对规模以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普查表进行审核和数据处理,并报上级经普办审核 |
2014年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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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对个体资料进行审核和数据处理,报上级经普办审核 |
2014年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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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配合县级对普查对象进行查漏补缺 |
2014年4-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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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进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质量抽查,迎接上级经普办对我街道原始数据的质量抽查 |
2014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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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汇总普查原始资料普查数据整理归档,对汇总资料进行审核、评估 |
2014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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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数据发布、应用阶段(2014年7月后)) |
27 |
普查资料归档,编印《普查资料汇编》 |
2014年12月-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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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表彰普查先进集体和个人 |
2014年12月 |
附件2:
经济普查区域划分及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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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区 |
范围 |
组 长 |
普 查 指导员 |
普查员 |
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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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普查区 |
宾舍村区域内 |
赵会仙 |
魏国民 |
孔银仙 |
董乃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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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普查区 |
五丰村区域内 |
魏水林 |
金兰芬 |
丁国金 |
董乃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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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普查区 |
古城村区域内 |
施建生 |
方 元 |
谢志刚 |
唐晓堃 |
|
第四普查区 |
陌坞村区域内 |
胡建尧 |
孙朝晖 |
胡叶峰 |
唐晓堃 |
|
第五普查区 |
湖塘村区域内 |
王全江 |
黄灵芳 |
王干林 |
金素英 |
|
第六普查区 |
鉴湖村区域内 |
张德灿 |
王德彪 |
蔡钰芳 |
夏泽华 |
|
第七普查区 |
湖中村区域内 |
李鑫祥 |
李春芳 |
边志新 |
娄 浩 |
|
第八普查区 |
型塘村区域内 |
柯建堂 |
胡伟良 |
胡爱卿 |
胡佳萍 |
|
第九普查区 |
香林村区域内 |
金泉荣 |
余 蕾 |
金建芳 |
盛嘉薇 |
|
第十普查区 |
岭下村区域内 |
韩惠权 |
顾雪丹 |
韩建伟 |
盛嘉薇 |
|
第十一普查区 |
夏泽村区域内 |
周校根 |
吴百华 |
金王莉 |
王潇妍 |
|
第十二普查区 |
铜井村区域内 |
徐钊水 |
鲍剑梅 |
吴明亮 |
金素英 |
|
第十三普查区 |
永联村区域内 |
丁幸潮 |
钱国权 |
马尧翔 |
夏泽华 |
|
第十四普查区 |
兴华村区域内 |
戴明张 |
张卫国 |
沈立华 |
王潇妍 |
|
第十五普查区 |
永信村区域内 |
王柏潮 |
俞海根 |
王文海 |
胡佳萍 |
|
|
湖塘工业园区 |
任江燕 |
夏泽华、董乃维、金素英、娄 浩、孙鉴根、王潇妍、唐晓堃 | ||
|
|
型塘工业园区 |
王德彪 |
胡佳萍、盛嘉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