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3〕49号
关于成立漓渚镇第三次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镇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镇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绍县政发[2013]12号)、绍兴县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要求组建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机构的通知》(绍县经普组〔201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漓渚镇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叶刚
副组长:何 平 陈立华 喻光苗 宋彦扬
成 员:林 强 全国锋 范海星 陈月芳
陈 飞 丁越铭 沈晓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晓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机构 成员 通知
漓渚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