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府[2013]77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杨汛桥镇保障性住房(人和花园)购买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抓好我镇农村住房解困工作,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绍兴县委[2010]47号、[2013]28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杨汛桥镇保障性住房(人和花园)购买工作实施意见。
一、购买原则
坚持“农民自愿、公开公平、逐步推进”的原则,主要面对农村实际住房困难户,采取购买的形式,切实解决和改善居住条件。
二、购买地点
河西岸地块(人和花园)90㎡—140㎡ 计125套
三、购买对象
农村实际住房困难户(承诺不新增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及住宅面积前提下),按有关政策自愿购买。
四、购买政策
1、户型限额面积:购买对象按户内人口及户型大小,分别为3人及3人以下为小户,4至5人为中户,6人及以上为大户,可购买人和花园房屋建筑面积(发证面积)标准限额分别为小户135平方米,中户180平方米,大户220平方米,最多不超过两套。不拆除老房的只能购买1套,由于建造户型因素,择房时实行面积就近原则。
2、购置住房及车库价格:对拆除原旧房的(旧房按实评估补偿、拆除、注销),购买住房在户型限额标准以内:购买面积与原住宅面积等面积部分按2500元/平方米购买,超过部分按镇政府回购价(成本价)3500元/平方米购买;对不拆除原旧房的,按镇政府回购价(成本价)3500元/平方米购买;超过户型限额标准以上部分按5000元/平方米购买。购买自行车库5平方米内(含5平方米)按1100元/平方米,大于5平方米按2200元/平方米,汽车库按3000元/平方米。
五、购买程序
购买流程:住房困难户申请—村委签署意见—住房困难户核实—镇政府、国土审查—公示—评估—抽签择房—签约结算—交房—帮助办理相关权证。
六、其他事项
(一)关于择房:实行抽签择房的原则,具体择房时间及细则另定。
(二)关于权证办理:购买人和花园住宅,面积以权证面积为准,权证自行办理,对双困户在权证办理中产生的规税费按有关政策执行。
(三)购买人和花园住宅,属于政策性住房,取得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上市交易(抵押除外)。
七、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由杨汛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保障性住房 购买工作 实施意见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傅雅利 2013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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