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府[2013]74号 签发人:汪建中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杨汛桥镇县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验收的请示
绍兴县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规范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切实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综合生产能力与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按照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等“五良”标准,建设设施完备,土壤肥沃,技术先进,机制健全的高标准吨粮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7]7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及验收认定办法》标准要求,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483亩,涉及和门程村、竹园童村,通过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已符合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特要求县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杨汛桥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进行验收。
特此请示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粮食生产功能区 验收 请示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高忠权 2013年10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