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印染企业:
为切实加强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印染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减少特种设备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绍兴县印染行业整治提升相关内容,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印染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检查,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要求
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区(镇)职能部门抽查和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的方式进行。企业自查要有记录、有台账,整改要有结果、有签字,确保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主要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
二是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三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主要检查各类特种设备操作员是否经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员证。
四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及技术档案情况。主要检查在用特种设备是否检验合格,是否经登记注册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是否建立相关技术档案,是否存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五是承压设备的安全附件(包括各类安全泄放装置、安全联锁、报警、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位计等)的定期检测和日常维护情况;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电梯钥匙的管理、制动器和门锁等重点部件维护保养情况。
三、检查时间安排
从2013年9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初-9月中旬)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相关企业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各企业完成自查,如实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自查表(附件1),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区(镇)环保(安监)处,联系人:秦汉华;电话:85627532, 13357579790 传真:85529536。
(二)全面整治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的整改,整改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各项防范措施,整改结束后及时填写特种设备整改记录表(附件2),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于10月20日前,报送到区(镇)环保(安监)处。
(三)监督检查阶段(10月中旬-10月底)
针对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区(镇)职能部门会同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自查表和整改表,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协调、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本次检查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同时,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一律从重从严处罚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必须充分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成立专门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切实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确保生产安全。
(二)所查隐患,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期限。
(三)加强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区(镇)职能部门应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督促企业完成检查及整改工作,并做好总结,积累经验,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态势。
附件1: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自查表
附件2:企业特种设备整改记录表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