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直属事业单位:
针对近期全国部分地方连续发生的几起爆炸案件,9月16日,公安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中央综治办联合召开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国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为落实9月16日会议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绍兴县交通运输行业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县交通运输行业危爆物品
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局部署,从2013年9月至年底,开展为期百日的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根据全国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查违规、督处罚、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工作重点,开展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切实防范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行动时间
2013年10月发生之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三、重点对象
(一)客运站场、码头、港口等交通公共场所;
(二)公交车、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两客一危”船舶等运输工具;
(三)交通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暗访督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与县局职能部门一起,将暗访督导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手段,成立暗访工作组,采用不定期连续暗访督查的方式,深入涉危涉爆企业和客运站场、码头渡口、公交车、交通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等,全面开展暗访督查。要通过深入彻底的暗访督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涉危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涉危单位,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对非法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的单位,坚决依法处理、关闭取缔;对暗访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爆品运输的行为,切实净化危爆品运输安全生产环境。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爆物品安全运输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全力构建危爆物品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严格汽车客运站危险品查堵登记制度。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和检查人员,规范检查流程,严格危险品查堵登记制度,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严格落实客运站场封闭管理制度,杜绝可疑车辆和人员进入停车场。
(四)严查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隐患。深刻吸取近期一些地方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暴力犯罪案件的教训,将公交车、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防范纳入大检查大整治范畴,督促公交、长途客运等单位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落实场站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安全员配备,改进完善车辆安防设施,强化车辆日常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锤、灭火器等设备是否完好,尤其是电气线路、发动机舱等比较容易起火的设备设施。同时,严防不法分子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等进站、上车。发现违法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配合公安部门依法果断处置。
(五)加强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危爆物品使用管理。各级交通质监部门要督促各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强民爆物品使用管理,对民爆物品使用情况开展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危爆物品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危爆物品的申领手续、存放地点及进出库等级情况、危爆物品管理人员的值守工作情况、危爆物品的运输方式、临时存放地点是否符合规定等。
(六)严格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严把危险品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关,从源头上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督促企业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配合公安部门严查擅自改变运输路线、超速、超载、违规停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特别督促运输爆炸、剧毒物品的企业加强管理,绝不存在出现麻痹、疏忽心理,确保运送物品的绝对安全。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七)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警示制度。各级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一律行政处罚、一律停产整顿、一律关闭取缔、一律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缪智知勇局长任组长,陈晓峰、王斌彬、王海明、陈晓峰、陈关亮、沈益清、周永江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处室、县运管处、县港航处、县质监站主要的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安科。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体从业人员、乘客共同参与。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博短信、车载视频、车站电子屏幕等各种信息化宣传媒介,及时通报专项行动成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线索,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营造全员积极参与的氛围。
(三)突出整治重点。本次专项行动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切实排除整治一批隐患。结合行业实际,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整治,分级挂牌一批重点企业,实行集中整治。同时,要着重检查客运站危险品查堵登记制度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情况、非危货车辆运输危爆物品、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涉危涉爆交通运输企业消防安全等重点环节。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整治和跟踪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加强检查考核。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检查考核,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考评,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和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12月31日前,分别向局安委办报送活动总结。发生死亡安全事故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必须规定随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