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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岩街道办事处 瑞丰银行柯岩支行
关于要求村级金融服务小组协助瑞丰银行
开展小额农贷自报公议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瑞丰银行柯岩支行:
根据2013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99号)精神,大力推进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加强农村地区“信贷阳光工程”,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大力推进农户小额贷款自报公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报公议贷款定义
自报公议贷款是指农户向瑞丰银行提出小额贷款申请,瑞丰银行就农户的贷款申请提交村级金融服务小组推荐,通过后再由瑞丰银行放款的过程。
二、自报公议贷款流程
农户向瑞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瑞丰银行提交村级金融服务小组推荐→村级金融服务小组就农户实际情况填写自报公议推荐表(详见附件)并给出推荐建议→瑞丰银行就推荐建议作为是否放贷款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配合。小额农贷自报公议是一项方便群众、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各村(居、社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落实。
2、统筹规划,认真实施。各村(居、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落实,确保农户情况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3、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各村(居、社区)和瑞丰银行要切实加强村级金融服务小组管理,做到职责明确、措施有力,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瑞丰银行要加快小额农贷的办理速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对已通过自报公议的小额农贷,授信当日办结,杜绝农户多次跑银行网点申请贷款的现象。
附件:村级金融服务小组农户小额贷款自报公议推荐表
柯岩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