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巩固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保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根据全省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9月1日起到10月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宣传、大动员、大排查、大整治、大打击”的行动要求,充分发挥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体系作用,通过一个月的集中行动,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掀起食品安全整顿治理高潮,实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推动基层责任网络有序运行,各项工作制度长效运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
二、工作重点
按照今年全县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继续深化19类重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结合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突出以下4个方面重点:
(一)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以米面、蔬菜、乳制品、水产品等大宗消费食品和月饼等季节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在农林水产品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二)整治将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行为
以月饼、卤味等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建立了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是否对回收的和销毁的食品按要求记录,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或食品废弃物作为原材料生产食品,以及改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行为。
(三)整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
以熟肉卤味等肉制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重点排查整治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销售肉制品,制售“注水肉”,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以及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从未获证企业购进并销售肉制品等行为。
(四)整治废弃油脂回流餐桌
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单位、个人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用油销售者、市场、餐饮单位、食堂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排查整治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存贮转运的黑窝点,以及使用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生产、加工“食用油”,散装油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8月30日—9月3日)
本次行动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本领域食品生产经营实际,迅速行动,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层层宣传发动,做好工作部署,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摸排清查阶段(9月3日—9月12日)
各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全面开展拉网式清查,对责任监管区域和环节的基层监管责任网络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整理完善和走访排查,建立完善基层监管责任网络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档案,相关资料于9月12日前报镇食安办;将食品安全隐患较多、曾经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为本次行动的重点对象,相关监管部门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建立约谈记录。
(三)联合整治阶段(9月12日—9月28日)
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根据走访和安全隐患摸排情况,采取果断措施,集中进行整治,逐一进行规范,切实解决问题,建立相关清查工作档案。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治力度,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29日—10月8日)
各有关部门在集中行动期间,抓住影响当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在整治规范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分析,强化监管措施,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确保“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具体措施
(一)深入走访排查隐患。依托镇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格,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走访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各类风险。对辖区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梳理,研究对策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二)集中开展联合执法。社事办、农办、工商、质监、食药监中队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加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分工有交叉、难以由单个部门执法的,由牵头部门提出申请,镇食安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对于未提出的,视为本部门按照分工自行监管。联合执法时,派出所要积极参与配合。坚持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暗查相结合,通过高密度、大强度的执法行动,集中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三)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对清查出来的问题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数量、来源和流向,及时进行下架、召回,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对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要集中销毁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问题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该整顿的要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立即关闭,该吊销执照的要吊销执照。对于相关违法责任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涉嫌犯罪的,司法机关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从快侦办,从速捕诉,从严审理,从重量刑,严厉打击和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四)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的舆论宣传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重点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强调群众举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合力。
(五)建立科学长效机制。针对集中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日常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监测预警、质量保证、社会监督、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六项长效机制,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全程治理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树立全程监控、全面治理的监管理念,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发挥监管合力,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或重复执法。
(二)强化科学监管与加大整顿力度相结合。在日常监管中要注重提升科学监管能力,要注重实行诚信分类监管,要加强协同高效的监测体系建设,要坚持重典治乱。
(三)强化环节监管与落实属地责任相结合。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有关规定,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网。
(四)强化集中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要强化动态管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研究食品安全监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构建监管的长效机制。
各相关部门于10月10日前向镇食安办报送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工作总结。重大信息随时上报。
镇食安办联系人:魏雅琴;电话:85101157;传真:85102007;邮箱:156787764@qq.com。
绍兴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