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扩大政府工作民意基础,促进镇人大代表围绕发展大局,发挥代表监督助推政府工作的重要作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自2014年起探索镇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动政府公共服务科学化、均等化为主导,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规范人大职权行使、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为主线,以尊重民意、激发民力、服务民生为根本目的,以规范有序、创新发展、务求实效为工作原则,以项目设置可票决、进展可监督、结果可评议、调整可动议、成效可检验为核心内容,使政府实事工程真正成为造福于民、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步骤
镇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按照项目立项由代表票决确定、实施过程由代表监督助推、建设结果向代表报告的办法进行。整个票决制工作分建议征集初选、代表票决、项目实施与代表监督和成效评估四个阶段进行。
(一)实事工程项目建议征集初选阶段
1、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实事工程项目建议征集。
2、实事工程建议征集采取两条途径相结合的办法,一是征求以镇人大代表为主体的社会各界的建议;二是征求市县两代表一委员和各村、企事业单位的建议。
3、实事工程建议征集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公益均等、普惠共享;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检可评、注重实绩等五条原则。
4、实事工程具体建议的征集要求。
(1)建议项目应具有可操作性,一般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实施主体、建设目标及其他需提供的内容,特殊情况可适当做简化处理。
(2)在建议项目布局上,对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应当具有全局性,有较大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3)在资金投入上,应具有可行性,要充分考虑镇财政实力,量力而行,以集中财力办好实事。
(4)在建设周期上,应具有可控性,一般能够在当年度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5、建议项目的征集方式可采取书面征集、座谈征集、调研征集等多种方法。
6、实事工程建议的征集初选程序。
(1)征集整理汇总。实事工程在镇人代会议召开前一个月由镇政府牵头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实事工程征集的原则和要求,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分类、筛选和整理,并由有关单位进行完善论证。
(2)征求代表意见。组织镇人大代表分小组活动,再广泛征求镇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实事工程初选项目。
(3)确定候选项目。镇政府根据所征集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在分组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基础上,报请镇党委扩大会议原则同意后,提交镇人大主席团扩大会议讨论初审,确定多于20%项目作为票决候选项目。
(二)代表票决阶段
1、镇政府在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应将实事工程候选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情况分发给全体代表审议讨论。代表审议讨论时,如就实事工程候选项目提出询问,相关职能办公室应派员负责回答和说明。
2、提交票决的实事工程候选项目应具有一定的选择空间,票决差额比例一般控制在20%左右,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后列入实事工程投票票决。
3、投票票决必须在到会代表达到全体代表过半数的情况下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一人一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不实行委托投票。
4、代表票决统计采用计票的办法,以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始得通过,且按照得票从高到低,最终确定镇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如出现得票排序若干候选项目票数相同,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取舍。票决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向全体代表宣布。
5、大会投票票决设总监票1名和监票人2名,计票工作人员若干名,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请大会通过。
(三)项目实施与代表监督阶段
1、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2个月内,由镇政府将实事工程根据票决结果,收集整理实事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形成的项目建设计划书。
2、镇人大主席团在实事工程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完成后,组织镇人大代表对当年所有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项目质量、实施绩效等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监督和助推实事工程建设的作用。
3、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项目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检查活动,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对镇人大代表在监督检查实事工程项目建设和完成情况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镇政府有关职能办公室应当及时办理并答复代表。
4、镇政府在实事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需要对现有项目予以中止调整的,应当在票决当年的10月之前向镇人大主席团提出动议,由镇人大主席团审议决定。镇人大主席团如作出同意调整的决定,报镇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
(四)成效评估阶段
1、镇人大主席团在年末分镇人大代表小组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由镇政府将当年实施的政府实事工程完成情况向代表通报,听取意见建议,并进行成效评估。
2、召开镇人大主席团(扩大)会议,听取镇政府关于当年镇政府实事工程实施完成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各代表小组对实事工程完成情况的成效评估情况,然后进行评估审议。
3、镇人大主席团形成书面成效评估报告,报次年镇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印发给全体镇人大代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实施镇政府实事工程票决制工作,加强政府实事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督与协调工作,确保政府实事工程顺利推进。
2、镇人民政府负责实事工程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讨论初选、提交初审,以及后续的实事工程建设计划与实施,落实镇人大代表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
3、镇人大主席团负责政府实事工程票决制具体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检查等监督活动,积极助推实事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