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今年台州市温岭“1·14”重大火灾事故和去年我区浙江恒隆芳纶“12·25”较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1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李强省长部署的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全覆盖、明重点、零容忍、强监督、强问责”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一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4〕1号)要求,就我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责任
1.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国家安监总局第16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要自觉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厂区、车间的各个部位,各个岗位认真、细致的进行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2.加强属地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积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时,也要立即开展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做到李强省长提出的:排查整治“全覆盖”要求(即:不留死角盲区,不漏任何一个隐患,不放过任何一起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作业、施工行为)。
3.强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矿山、危化、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行业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力度。
二、突出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为全区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油气地下管网、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尤其要突出火灾事故多发领域、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等重点问题。
1.道路交通领域。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旅游、农业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春运期间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大型运输车(工程车)、农机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以及农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2.消防领域。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工商、文化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文化娱乐场所、出租房屋、高层和地下建筑、城市老街区、“城中村”、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
3. 水上交通领域。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客运和滚装码头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三无”渡船、渡船超员和混载、非客船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四客一危”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有效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受处置情况。
4. 建筑施工领域。由建设部门和建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自牵头,深入开展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5.十小行业、工业园区领域。由属地镇(街道、开发区)牵头,环保、质监、工商、经信、卫生、食品药品、农业、文广、商务、公安、建设、消防、安监等部门配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皮革、小电镀、小熔炼、小化工、小废塑料造粒、小再加工纤维、小食品加工作坊、小涂层(烫金、滴塑、印纸印花)、小复合(植绒)、小粘土砖瓦窑”等“十小”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于镇(街道、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工业园区里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和取缔。
6.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领域。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国土、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以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尾矿库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边批边建,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非煤矿山超越采矿许可范围的越层、越界开采矿山资源等行为。
7. 机械制造领域。由属地镇(街道、开发区)牵头,安监、经信部门配合,深入开展机械制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防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
8.特种设备领域。由质监部门牵头,建设、旅游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
9.轻纺城市场领域。由轻纺城建管委牵头,消防、安监、质监部门配合,开展轻纺城各类市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情况、电气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现象、安全疏散出口是否通畅、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消控室是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运作状态等情况进行检查。
10.民用爆炸物品领域。由经信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规行为。
此外,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印染企业污水处理池安全情况、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出租房、标准厂房、外包和临时工程安全情况、民房内烟花爆竹超量存放和辖区内油气管线的管理等情况的隐患排查和整治。
三、明确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要求
1.认清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近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在当前正值春节临近的重要时节,牢固树立“生命高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敬畏意识、防微杜渐的细节意识和时刻警醒的责任意识,清醒的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立即部署开展,严肃整治隐患。各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各种形式迅速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落实到单位和企业。要切实按照李强省长强调的“发现安全隐患,要坐不住、等不及、慢不得、睡不着,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违法生产、违规经营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该封的封,该查的查,该停的停,该破产的要破产。”的要求,严格排查,严肃整治,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警示”,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必须让企业主知道,人命关天,一旦出了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主不但要倾家荡产,还要牢底坐穿。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完善各类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要切实完善春运期间的各类应急预案,并针对寒冬季节容易出现的降雪、冰冻、低温寒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特点,完善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准备应急保障物资储备,确保事前预防到位。同时要督促企业做好节日放假、停产复产前员工安全教育和车间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
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 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