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4]22号
柯桥区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明确镇村河道“河长”管理范围的
通 知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河长制”管理监督工作是区委、区政府开拓创新河道管理模式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是实现“五水共治”目标任务的基础保障。去年,全镇范围内实施河长制管理以来,取得了河道环境管理“共创、共管、共享”的工作氛围。为深入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真正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为实现“五水共治”任务完成的目标,并根据绍柯水电[2014]15号“关于要求报送各镇、村河道‘河长’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报送的河道名称应与《绍兴县水域调查成果》(2008年版)保持一致。现将镇、村二级河道管理范围明细表发给你们,希镇、村(居)二级河长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镇、村河道“河长”管理范围明细表
2、安昌镇河道水域图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区水利水电局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