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绍兴市柯桥地方税务局
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因行政区划调整,根据区委办〔2013〕121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11月15日起,我局已启用“中共绍兴市柯桥区财政税务局工作委员会”和“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印章。
根据2013年12月30日《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绍兴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所属县(市)地税机构更名的批复》(浙地税函〔2013〕448号)文件精神,“浙江省绍兴县地方税务局”更名为“绍兴市柯桥地方税务局”。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决定自2014年1月16日起启用新印章,原印章停止使用并作废。
特此通知。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绍兴市柯桥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