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浙卫发〔2013〕232号)(附件一)和《绍兴市卫生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绍市卫发〔2014〕4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以下简称“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根据省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职责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艾梅乙”母婴阻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艾梅乙”母婴阻断各个环节的预防工作。明确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和其所生儿童由区妇保所负责管理,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出生后6周和3个月由妇保所会同中心医院按照早期诊断技术要求采集血样、登记相关信息后,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专人及时将血样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进一步细化流程,确保干预到位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孕期建册时艾滋病、梅毒及乙肝表面抗原的免费检测和登记工作。在每次产前检查时,接诊医生要常规检查艾滋病、梅毒及乙肝表面抗原免费检测情况,如发现未检测的,应及时补查,确保每位孕妇能尽早得到检测;对临产时(前)入院的整个孕期未检测的孕产妇,各相关单位应制订并落实快速检测流程,确保孕产妇在二小时以内获得检测结果,为母婴阻断赢得时间;各接产单位要及时为感染孕产妇所生的婴儿应用相关药物,母婴阻断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妇保所要落实好艾滋病、梅毒母亲所生儿童随访事宜,原则上艾滋病母亲所生儿童由妇保所会同中心医院随访,梅毒母亲所生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负责随访。
三、加强信息检测,提高信息监控质量
各相关单位要重视信息填报工作,规范各项记录。提供婚检、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建立孕产妇“艾梅乙”检测登记制度,对艾滋病及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建立检测、治疗和随访个人档案,实行专案管理。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专人,根据上述登记和个案表,统计“艾梅乙”工作报表,及时、如实上报。
四、规范补助流程,确保经费补偿到位
根据浙卫发[2013]232号文件要求,对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资金补助需作相应调整,原下发的《关于印发绍兴县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补助资金给付方案的通知》(绍县妇幼发〔2012〕13号)、《关于印发绍兴县乙型肝炎母婴阻断免费项目经费补助方案的通知》(绍县妇幼发〔2012〕20号)到2014年4月 30日停止执行, 2013年10月1日-2014年4月30日的补助仍按原标准拨付。从2014年5月1日起,全区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资金补助方案如下。
(一)补助项目与金额
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补助:孕产妇预防机会性感染用药200元;终止妊娠1000元;住院分娩1000元;婴儿奶粉费3000元;防护1000元(包括产时防护和对产妇上门产访)。其中前四项补给需方,后一项为工作经费,补助给承担接产及随访的医疗保健机构。
2、预防梅毒母婴传播项目补助:孕产妇初次保健时梅毒筛查(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RPR)5元、确诊梅毒阳性孕妇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30元、非梅毒螺旋体抗体定量检测60元、孕产妇规范治疗100元;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按省方案规定免费梅毒检测至结案、先天性梅毒防治170元。
3、预防乙型肝炎母婴传播项目补助:孕产妇初次保健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15元、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免费使用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按省招标平台价格)。
(二)项目补助方法
1、直接减免:孕产妇初次保健时梅毒筛查(RPR)5元、乙肝表面抗原检查15元,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按省方案规定定期梅毒检测,在检测时给予免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即时免费注射。
2、经费补给: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30元、非梅毒螺旋体抗体定量检测60元、抗梅毒规范治疗100元、梅毒感染产妇所生新生儿先天性梅毒防治170元,上述项目包括孕期和住院分娩时发生的费用,由助产服务机构在住院分娩时由产妇(或家属)凭产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次性补给。
HIV阳性孕产妇预防机会性感染用药200元、终止妊娠1000元、住院分娩1000元、婴儿配方奶粉补助3000元,由妇保所以现金支付,其中婴儿配方奶粉补助一般分三次发放,每次1000元,分别在新生儿访视时、3月龄时、6月龄时发放,特殊情况也可一次性给予。
孕产妇艾滋病筛查及第二种试剂检测、HIV抗体阳性确诊、CD4+T细胞检测、HIV病毒载量检测、药物应用相关检测、抗病毒药物,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HIV筛查、HIV抗体阳性确诊、早期检测、抗病毒药物等仍按原方案原渠道执行免费政策。
(三)项目经费使用登记与上报
1、直接减免登记:孕产妇初次保健时的“艾梅乙”免费筛查可结合到建册登记中,登记数与上报数一致。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的新生儿登记在《柯桥区乙肝免疫球蛋白免费注射登记表》(详见表1)上。
2、经费补助登记:对艾滋病、梅毒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母婴阻断费用补助由经办人员登记在《柯桥区艾滋病母婴阻断需方补助费用领取登记表》(详见表2)、《柯桥区梅毒母婴阻断需方补助费用领取登记表》(详见表3)上。
3、汇总与上报:各相关单位按统计年度(上年10月-当年9月)填写《柯桥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经费补助汇总表》(表4),在10月15日前报妇保所妇保科,妇保所将每年度汇总表于10月底前报区卫生局医政科。经审核后,报区财政局进行经费结算。
妇保所将年度补助汇总表在报同级财政进行项目经费结算的同时报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附件
附件.doc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局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201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