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做好食品大抽检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省食安委将于2014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为提高严打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决定开展“万批食品大抽检”工作。根据省食安办《关于开展万批食品大抽检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办综〔2014〕18号)要求和市食安办《关于做好食品大抽检工作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绍食安委办〔2014〕5号)精神,现就做好本次食品大抽检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及时完成任务
此次食品大抽检任务重、时间紧。根据省食安办统一部署的100批次任务数并结合年度抽检计划,统筹安排林业种植抽检5批次、农业种养殖环节抽检15批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检2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检3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抽检30批次。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优先开展“万批食品大抽检”工作,于2月20日前完成抽样送检;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测,确保2月25日前完成检测工作及信息录入。
二、提高抽检针对性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百日严打行动”七个方面重点打击内容,结合本辖区2013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地产食品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对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废弃油脂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等行为的食品抽检,提高食品不合格的检出率,为“百日严打行动”提供线索来源。市食安办将对全市各地区食品大抽检的不合格检出率进行排名通报。
三、强化后续处置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抽检程序,在确保程序到位、结果有效的基础上,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置,确保后续处置的规范性和及时性,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对本次食品大抽检的抽检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肃信息发布
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省、市、区食安办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规定,规范食品抽检信息的发布内容和发布程序,严格把关食品大抽检所有检测结果,避免信息过早发布导致犯罪证据灭失。凡是列入“百日严打行动”内容的不合格信息,需经相关监管部门确认后,由区食安办统一公布。
绍兴市柯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