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做好2014年度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对象
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要面向监管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基层食品安全专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也包括食用农林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单位从业人员,特别是相关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注重因需施教
相关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制定和实施符合工作需要的培训计划,因人施教,因需施教。
对于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主要以《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为重点,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相结合、基础知识与案例剖析相结合、职业精神塑造与监管能力提升相结合,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与技术监督知识和能力的培训。
对于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主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职业道德和典型案例等的教育培训,突出强调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明确违法生产经营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突出贯彻近期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分级分片培训
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系统培训,可采取专家授课、实地带教、情景模拟、案例教学、对策研讨等方法,由相关部门负责开展。基层监管网络(主要指食品安全专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区食安办统一培训和各镇(街道、开发区)自行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区食安办牵头、各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配合,每年至少开展分片集中培训1次;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培训,可根据各食品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情况由相关监管部门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协助并督促企业做好内部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构建师资平台
探索建立全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库,在农业、林业、市场监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卫生等部门及食品检验检测等单位,选取一批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从事与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在相应专业领域有较强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并具有培训授课经验的人员,逐步建设一支能够满足我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的师资队伍,为我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师资力量保障。
各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师资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部门推荐2—3名培训老师,确定年度培训课题,推荐表(附件1)及年度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课题(附件2),请于4月20日前报区食安办。
五、强化督查考核
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已纳入区政府年度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完善相应的教育培训机制,使食品安全教育培训长态化、制度化。区食安办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附件:1.柯桥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库成员推荐表
2.2014年度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课题
绍兴市柯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
附件1柯桥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库.doc
附件2 2014年度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课题.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