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人大[2014]4号
关于开展代表“议政日”活动的通知
为深化“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内容,拓宽代表知政、议政渠道,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镇人大主席团决定,以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人民关心热点为切入点,在全体代表中开展代表“议政日”活动。
一、议政主体:全体镇人大代表。
二、议政内容:镇政府有关公益事业建设、工程招投标、重大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论证、政府实事工程推进和“五水共治”等工作情况;村(居、社区)工作中有关全年重点工作推进、公益事业建设、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情况。
三、议政形式:议政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议政由镇人大主席团统一安排和组织,各代表小组组长要召集本小组代表积极参与集中性的“议政日”活动;分散议政以镇、村(居、社区)和代表小组为单位,由代表小组组长组织,定期开展“议政日”活动。代表的议政意见由各代表小组组长汇总,统一由镇人大主席团向镇政府职能办公室和各村(居、社区)交办。镇政府和各村(居、社区)研究处理后,由镇人大主席团向代表反馈处理情况和意见。
四、议政要求:全体镇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议政前的调查研究,把握问题导向,积极参与议政活动;各村(居、社区)要把参与“议政日”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真正使活动有实效、有创新、有质量,更好地推进全镇各项民生实事工程和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安昌镇人大代表“议政日”制度
2:安昌镇人大代表“议政日”活动记录
柯桥区安昌镇人大主席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安昌镇人大主席团 2014年3月27日印
附件1:
安昌镇人大代表“议政日”制度
一、镇人大代表“议政日”活动由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或代表小组正副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上级人大代表参加。
二、镇人大代表每年参加“议政日”活动不少于1次,以代表小组或村(居、社区)为单位进行,也可由镇人大主席团统一组织。
三、每次“议政日”活动的议题为1至2个,除镇人大主席团统一确定的议题外,各代表小组还可根据需要确定其他议题。
四、“议政日”时间和议题确定后,应提前7天告知代表和与议题相关的单位及人员,以便及早准备。
五、镇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按要求参加或列席相关的“议政日”活动,报告有关工作,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
六、 “议政日”活动中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归纳、整理和交办,并督促镇政府及有关村(居、社区)、部门认真处理。
七、对于代表在“议政日”活动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统一由镇人大主席团反馈给代表小组,直至每位代表。
附件2:
安昌镇人大代表“议政日”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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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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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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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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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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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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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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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提出批评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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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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