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府[2014]8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柯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的通知》(柯食安委办〔2014〕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于2014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围绕以下六大目标任务,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活动,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召开一次全镇涉食单位动员会。通过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落实百日严打行动任务。
2、开展一次涉食单位风险隐患全面摸排。由各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牵头,全面开展一次涉食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
3、深入挖掘违法线索。通过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深入挖掘食品违法案件线索,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4、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5、整治一批重点企业。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隐患多、风险大、问题突出的企业。
6、提升一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和规范相结合,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整改提档一批农林业种养殖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及小餐饮店。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如在蔬菜、水果、茶叶、竹笋等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等行为。
2、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3、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
4、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罗丹明B染色花生米、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
5、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
6、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行为,如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行为。
7、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二)重点场所及重点品种
1、无证无照小作坊、小餐饮;
2、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
3、冷冻食品仓库;
4、农贸市场自制食品;
5、学校周边的低价劣质食品;
6、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肉类制品。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百日严打行动由镇食安委统一领导,镇食安办具体负责实施。
2、建立健全机制。将百日严打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3、深挖案源线索。通过会议、通告、有线电视等各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发布百日严打行动信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案件线索、对辖区内涉食单位开展排查,深入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鼓励媒体参与监督等手段,寻找收集案件线索。
4、加大执法力度。牵头市场监管、城管、卫生等部门联合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
2、明确职责分工。各村(居)、涉食单位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食安办将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本次行动中的重点行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要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3、形成打击合力。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百日严打 通知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金海军 2014年2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