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府[2014]1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部门:
2014年春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全镇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春节期间是人们外出就餐的高峰时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时节。各村(居)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镇社事办要牵头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总体协调工作,在节前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镇农业线要抓好种养殖环节监管,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基地、养殖户的检查,对农业投入品要加强监督和检测,严厉查处养殖户滥用抗生素和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镇畜牧兽医站要抓好生猪屠宰环节监管,加强进场生猪检验检疫,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储存运销病死猪肉、不合格猪肉的行为。质监部门重点是抓好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重点是抓好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食监部门重点是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各村(居)重点是做好区域内小餐饮的摸排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镇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
二、广泛宣传,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结合节日期间人流大、消费旺的特点,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尤其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镇广电站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情况。
三、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实行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确保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要落实带班领导,带班期间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保证及时联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正常运转。要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遇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镇政府。(联系电话:84069004)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做好 食品安全 通知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金海军 2014年1月9日印发
